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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海外資產運用境外公司來持有海外不動產通常有許多好處。例如:可免除遺產稅,不須經過繼承的方式即可移轉不動產,可免除資本利得稅,轉讓容易,只要把持有海外資產的控股公司股權轉讓即可達到目的,有效地降低了移轉成本及買、賣雙方的稅務負擔。目前赴海外投資的人日益眾多,在購買不動產時,必須考量深遠,因為各地的法令不盡相同,只有事先規劃才能免除將來的麻煩。運用境外公司來持有海外不動產,在國際上早已廣泛被運用,在台灣因為土地法對外國人持有本國土地有若干限制,所以在台灣並無法適用。未來是否有機會可運用,將視法令修改的情形而定。十三、遺囑規劃(Probate and Privacy)對於具有相當的財富的人而言,為其突然身故時而突然引起的突發狀況,預作規劃是不得不做之考量。

 
 

除非公司大綱和章程另有規定,境外公司股東大會通知的最短期限為五天,股東大會可以由三位股東召集。股東大會可以不在開曼群島舉行。股本金(1)百慕大公司至少應有12,000 美元的發行股本金。不允許無記名股票和無面值股票。股票可以全價發行、差價發行或者零價發行。(2)英屬維爾京群島沒有最低限度額定股本金或發行股本金。國際商務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發行記名或者無記名股票,不論股票是否有面值。股票必須全價發行,但也可以憑本票或者其它書面償債承諾而發行。(3)開曼群島。沒有最低限度額定股本金或發行股本金。公司應支付的政府年費根據其額定股本金(最高為50,000 美元)支付。允許無記名股票、無面值股票;可以全價發行、差價發行或者零價發行。

 


 

中間控股公司大型公司組建中間公司在比較好條件的司法管轄區,投資國和被投資國之間沒有雙重徵稅協定,使資本通過弱化,可以通過轉移定價來降低稅收負擔。返程投資國內投資者通過離岸公司,將股權以及資本轉移過來,在以投資的形式將資本投入國內,可以獲得國內政府的免稅等政策優惠,使利益最大化。國際投資跨國公司可以利用海外公司對、不上市公司、合資項目、公開上市公司、聯合公司的投資控股。避開本國對投資的各種限制,因為在部分國家,在許多情況下,特殊投資所帶來的資本增值無須交稅。另外,離岸公司由於可以避開本國對外投資上的限制,作為對外投資的跳板,加之離岸公司對股東資料的保密性,增加了投資人的安全。僱傭公司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利用境外公司僱用在國外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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