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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社的作品大都出自著名評論家、作家、作詞人如Margaret Mead等,也就是說,在市場上屬於較成熟的作品,因此在翻譯的過程中,我們幾乎都是採被動的姿態在學習、接收新的資訊;然而這次翻譯中時部落格短篇小說卻給我另一種思考面向,在翻譯素人作家部落格作品時,會開始出現想修改或增減的念頭,變為一個較主動的位置,以我翻譯的作品「面具」來說,我欣賞它震撼有力的結尾,但對它選用的字詞或敘事方式較為失望,認為這樣的故事情節應該配上具同等特色的文句,譬如「她運動指尖摸索一陣,忽然顯出一個訝異的表情;他正想問,忽然覺得下巴一陣涼。幾乎沒有用力,面具就被她輕輕地揭開了。她果然是命中注定、會見到最真實的我那人啊;他在心裡感嘆著,忽然聽到她發出一聲尖叫。」這段就出現了三個「忽然」,有些詞語的重複可以表達出層次或強調,但我覺得這裡的重複比較像一種疏忽,文中許多這類的問題令我對翻譯出來的成果不甚滿意,卻也不曉得該不改擅自修改原文。我並不是在推卸自己的翻譯責任,雖然中翻英與英翻中不太適合相互比較,但單就轉換的過程來說,我明顯覺得這篇翻譯的完整度不如上一個作品。這讓我重新思考翻譯者的位置,不同於之前討論過忠於原文與否的議題,這裡的問題是翻譯者除了語言、文化的轉換外,是不是也能作為一個「改寫者」,將一部作品重新改造,賦予它新的形象。令人卻步而不敢擅自改寫的原因在於這等於用別人的點子寫自己的作品,也許在學校裡學生可以試著做這樣的嘗試,但在市場上卻始終沒有「改寫」這一個文類。我們可以問的是:比較不成熟的作品就沒有被翻譯的權利嗎?如果譯者看出原著某部分的缺失,是否能當一個reviser使它更臻完善?這同時也牽涉到原著同意與否以及這樣的改寫是不是往更好的方向走的爭議,倘若原著不希望改變文章原貌,或是第三者看來這樣的改寫反而是扣分作用,畢竟社會上沒有絕對的價值觀,亦無斷定一篇文章好壞的準則,這樣究竟該不該改寫呢?

 

3.14 以上我們所說的「翻譯的相等原則」與「相等的四大層面」,主要是就「譯文等同原文」而說的,也就是就「譯文信於原文」而說的。但實際翻譯社翻譯時,不僅要譯文相等於原文,也要譯文相等於目標語的語文習慣與文化認知,否則譯文就算忠於原文,也無法讓目標語的使用者接受或理解。換句話說,相等的原則不只用在譯文對原文的「信」,也用在譯文本身的「達」。例如,把「他已胸有成竹」直譯成 “He has had a well-shaped bamboo in his bosom”,那是相等於原文的文字,但對 English speakers 而言,那譯文是莫明其妙的「不達」。若把原文釋譯成 “He has had a ready plan in his mind”,雖然不在字面上相等於原文,卻能等同原文的sense以及英文的表達方式。又如,把 “Inventionis the result of inspiration plus perspiration” 自由的音譯成「因免尋是煙士披里純加上博士披里純的結果」,那一樣是不通的中文,要意譯成「發明是靈感加流汗的結果」才是對的相等。3.15 所有的譯法都是在相等的原則下運作的,可是在各層面上既然「完全相等」(full equivalence) 是不可能的,譯者就只好在「相對相等」(relative equivalence)中盡力選擇最適當的譯法。通常,就如上面剛舉的兩個例子所顯示的,也正如 Willis Barnstone 所說的, “Extreme literality or extreme freedom is not adirect path to equivalence” (235)。極端照字面翻譯會跟目標語的語言與文化有格格不入的不相等,極端自由的創譯則根本不等於原文的許多細節。所以說,譯法應該是考慮「譯文對原文」(信) 與「譯文對目標語」(達) 兩方面,進而在義、音、形、境各層面上力求相等所做的最佳抉擇。


 

有些翻譯人才選擇為單一企業或機關擔任口譯,這樣組織內朝九晚五的工作類型通常又稱in-house口譯,通常大學畢業就可以報考,入行門檻就比一般商務隨行口譯高了,機關挑選人才以翻譯技巧以及經歷為主要考量,所以錄取者中有很多是翻譯專業或研究所出身的。 台灣與華語地區許多大企業如知名國際顧問公司、證券行、銀行都有企業編制內的翻譯小組,大多面試口譯員時口筆譯兩者都會考。台灣區大企業內口譯員月薪平均有70k,高的有100k,雖不比香港新加坡也算不錯了,不過就像Sam學長之前說的,『企業深似海,公司用人是講效益的,所以要想存活必須發揮效益,很少有可能單純做翻譯,到下班時間就回家的,有可能要幫忙做很多其他類似特助/ 秘書類工作,另外公司難免都有勾心鬥角的事,對office politics深惡痛絕者請三思。』就政府機關口譯而言,政府機關如外交部、國防部等平均而言每年或每兩年會招考口譯員,口筆譯兩者都會考,因為口譯員出任務時代表國家形象,報考者的口語表達、儀表、台風及專業口譯能力為必要條件,雖然政府給的薪資沒有民間企業好 (好啦 其實我想說的是政府給的未免太低了吧! ),但還是經常吸引口譯學校畢業生報考,原因很簡單,因為替政要大官翻譯是絕佳的練習機會,表現好的又能跟隨首長出使友邦見識大場面,對年輕口譯員是很好的磨練,以後要轉freelance因為這樣的資歷會比較容易進入會議口譯市場。當然政府 in-house工作中的office politics更是多,其實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板主我從口譯學校畢業之後的第一份工作就在政府機關當論文翻譯,每天要進辦公室看到同樣的面孔,又三不五時叫我去作一些跟口譯無關的工作,每天要面對令人窒息的官僚環境與馬屁文化,我因為適應不良作了一年就落荒而逃了。平心而論,各個組織文化畢竟不同,薪資與工作內容也不同,也有人一當in-house interpreter就是好幾年,例如我口譯學校的同屆同學進入一家國際知名顧問公司當口譯,因為薪資好工作穩定加上常出國,一作就是十年,現在也升遷成了他們企業亞洲區的T&I Support Coordinator,也可以是很好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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