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結締組織結構異常) 2. 先天性神經肌肉疾病引發之脊椎側彎(肌肉萎縮症、肌肉失養症、脊柱裂) 3. 醫療護膝推薦後天動作控制異常,肌肉關節位置失衡、左右兩側動作發展不均,長短腳代償產生。 4. 其他: 賀爾蒙因素、生長代謝因素、基因因素。 物理治療主要可以「維持或改善」成因 3 所導致的側彎,並藉由強化肌力 「減緩」成因 1、成因 2 所導致的脊椎側彎惡化。 Ø 兒童脊柱側彎之物理治療評估與介入 l 先評估是否存有結構之異常:包括脊柱之結構缺陷(如先天半椎體、肋骨缺陷、長短腳、 扁平足等),並與家長告知治療的限制,以及是否需要使用輔具(如背架、鞋子加高、足 弓墊)介入等。 l 評估動作型態與粗大動作發展。 l 評估與脊柱支撐之肌肉與周邊是否有失衡的情況(肌肉張力、肌肉力量、柔軟度)。 l 評估呼吸效能(呼吸型態)與肋骨活動度之間的關係。 l 提供個別化之運動訓練強化肌群、改善柔軟度、增進動作控制。

 


 

再計算X光片上 脊椎骨的彎曲程度所夾的柯卜氏角(Cobb angle),10度以內的稱為脊椎不正, 而超出10度以上則稱為脊椎側彎(註二)。 二、VISTA頸圈脊椎側彎的形成因素 一般人對脊椎側彎的看法不外乎是將原因指向:(一)長期坐站姿勢不良; (二)背包太重,或長期用側背的方式;(三)所睡的床太軟,因此產生脊椎變 形;(四)坐的時候蹺腳,使脊椎產生歪斜。 大部分脊椎側彎患者屬於「自發性脊柱側彎」仍是原因不明之外,其他脊 椎骨異常的側向旋轉及彎曲而產生的畸形現象,因脊柱骨的結構排列有旋轉或楔 現代鐘樓怪人-淺談脊椎側彎 2 狀變形的現象,而產生脊柱骨偏離身體之中軸線而彎曲,所以外觀上會出現身體 不正常歪斜的情形(註三)。 三、脊椎側彎的種類 目前醫學界對脊椎側彎的分類,眾說紛紜,根據學者研究(註四),歸納整 理了從1997到2003年期間,先將國內醫師與學者對脊柱側彎發生原因加以分類, 再加上其他學者的說法加以補充,完成下列的分類方式。脊椎側彎可區分為非結 構性脊椎側彎及結構性脊椎側彎兩大類: (一)非結構性的脊椎側彎: 脊椎本身並沒有產生畸形,而是指脊椎向側方彎曲。其主要的發生原因為 姿勢不良、長短腳、骨盆傾斜、髖關節痙攣,或脊柱旁肌肉痙孿等(註五)。但 只要改善其根本原因,側彎即可恢復,又稱姿勢性脊椎側彎或功能性脊椎側彎。 (二)結構性脊椎側彎: 指脊椎結構上發生畸形所造成。又可分為非自發性脊椎側彎和自發性脊椎側 彎(註六)。


 

 四、 符合附表所定申請資格者,應檢附榮民證(義士證)正反面影本,並備齊載有申 請醫療輔具項目之診斷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向各該機構申請;申請人未依規定 檢附證明資料,其能補正者,應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不能補正者,逕 行駁回;經審查符合規定者,予以核定,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駁回。 五、 台北輔具公司本要點各項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費用補助所需費用,由本會編列預算支應。 同一醫療輔具申請補助後,於其申請間隔年限屆滿之前,不得向本會或其他政 府機關重複申請。 同功能性醫療輔具於規定期限內,限申請一項。 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修正生效前已依規定申請輔具者,其輔具 使用年限依原規定辦理。 六、 凡以詐欺、重複申請補助或其他不當行為申請身心障礙重建或醫療輔具費用補 助者,受理機構得不予重建、補助或停止重建補助,已重建、補助者得追回之。 涉及刑責者,脊椎矯正器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附表 榮民身心障礙重建及醫療輔具補助項目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助聽器 實物給付 或現金補 助(補助金 額依當年 度採購金 額)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聽障 人員(聽 障經醫師 鑑定證明 聽力損失 在 45dB 以上, 110dB 以 下者) 三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健 保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診 斷 證 明 書 正 本 或 效 期 內 之 聽 障 身 心 障 礙 證 明 正本。 三 、 聽力圖 (表)。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一、雙耳聽力損失在 45dB 至 110dB 之 間得補助二只,每 三年申請一次。 二、申請現金補助者, 補助金額依本會當 年度採購金額為 限,榮民自行購買 助聽器後,檢附當 年度二或三聯式之 發票正本(須具買 受人姓名、品項須 為助聽器)及應備 文件申請。 三、聽力圖(表)主要 在依個人聽損程度 台北輔具公司調整數位助聽器, 申請時需檢附醫療 院所開具日起三個 月內聽力圖(表)。 如因疾病因素,無 法執行聽力測驗; 得以醫院開立之聽 性腦幹反應檢查 ABR(click)及 tone burst(500、1000、 2000 頻率閾值)或 ABR(click)及 ASSR (Auditory Steady-State Response 穩定狀態 聽性誘發反應)替 代聽力圖。 四、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與正本相符留 存。 項 目 辦理方式 申請資格 申請間 隔年限 應備文件 (資料) 受理機構 備 註 眼鏡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力 衰退至一 百度以上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驗 光 單 正 本(具申請 人姓名)。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申請後由本會合約廠商 配發。 義眼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視障 人員 二年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事實上,只要排除各專科的 重大毛病(如腦腫瘤、心肺疾病、梅尼 爾氏症、腸胃病、精神異常等),病人 積極治療後還是找不真正的「病母」, 不妨考慮是否「頸椎病」引起。 頸椎病如何治療? 老話一句:「預防勝於治療。」最 好大家都能透過平時的保養保健,讓 頸椎病永不上身。當然,治療的第一 步,就是要診斷正確。醫療護腕推薦很多病症會和 頸椎退化混淆或併存,若沒做好鑑別 診斷,就容易漏診、誤診、甚至誤醫。 若是上肢常見的五十肩、網球肘、腕 隧道症候群一直都醫不好,則需做進 一步的病史詢問(包括自律神經症狀 問卷表)、更詳細的理學檢查、神經 傳導檢測、磁振造影等等醫療護腕推薦,來排除或 列入是否頸椎病變。 若確診為「交感型頸椎病」後,就可 進行「治療三部曲」:輕度者復健、吃 藥,中度者可考慮打針進行「星狀神經 節阻斷術」,若一段時間後療效不彰、 反覆發作、甚或更加嚴重,此時則可考 慮進一步進行椎間盤成型術,甚至手術 (椎間盤切除、椎體間融合)。


 

二、健 保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診 斷 證 明 書 正 本 或 效 期 內 之 身 心 障 礙 證明正本。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 一、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驗畢歸還。由受理 單位影印乙份並註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留 存。 二、本會「醫療輔具暨 鑲牙申請作業」系 統有申配義眼紀錄 者,得免附診斷證 明書或身心障礙證 明。 其他醫 療輔具 ( 項 目 如附錄 一) 實物給付 領有榮民 證或義士 證之身障 或身體孱 弱人員 依 器 具 使 用 年 限 一、榮 民 證 或 義士證 正、反面影 本。 二、健保合約醫 療院所診斷 證明書正本 或效期內之 身心障礙證 明正本(除 外項目,請 見備註),醫療護腕推薦並 於診斷證明 書敘明申請 輔具項目。 榮民服務 處、榮譽國 民之家、各 級榮院 一、手杖得由受理申請 單位開具之評估紀 錄表替代診斷書, 評估紀錄表格式如 附錄二。 二、盲杖、四腳手杖、 拐杖、摺疊式助行 器、一般型輪椅、 洗澡、便盆兩用椅 輔具得檢附效期限 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正本申請(詳附錄 一備註)。 三、義肢類需具肢障身 心障礙證明(檢附 正本驗證),應先依 全民健康保險相關 規定申請給付,並 達附錄一之最低使 用年限後,因需要 而重新製作者始得 申請。得依實際需 求申請雙側義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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