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私設道路: 供公眾通行或供公眾通行未達20年或供特定人士(如社區居民)通行之自行留設的私人道路,無論在都市計畫圖或地籍圖上都沒有標示,可能只有在建築執照中會有標示。 成道路不得違反道路用地供公眾通行之目的而作他用1. 供公眾通行使用 既成道路係屬於供公眾通行道路之一種,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所稱道路,因此可依據該條例加以管理。 如有任意設置路障或其他妨害交通之物,也可依該條例第八十二條以下規定,由警察機關加以排除<同條例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買賣道路用地同屬於一人所有,因強制執行之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請求法院以判決定之。其僅以土地或建築物為拍賣時,亦同。前項地上權,因建築物之滅失而消滅。 如何查知有無法定地上權? (1) 探訪左鄰右舍 詢問要點: 這一間房子蓋多久了? 屋主什麼時候在? 為什麼地主會讓他蓋房子,是親戚嗎? 屋主每個月要付地主地租嗎? …… (2) 調異動索引謄本 房子和土地的謄本要一起調,這樣才能比對時間,確認有沒有在某個時間房子和土地同屬一人。 ps. 至地政事務所申請,一份 20 元。 (3) 查司法院訴訟判決文 可以上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找找有沒有相關的判決書。 得標的土地上有法定地上權的建物怎麼辦? 請求地租給付,如果對方財務狀況不好,可先催告,等累積一段時日的租金再請求,若對方無力支付即可查封拍賣買回。 密切觀察對方有沒有裝修、買賣道路用地增建房屋,如果有,即可解除法定地上權。 與對方協商出售。 ps. 一般而言,標到此類土地只能跟佔地人要租金(依土地法),年息最高 10%,但大多為 5%,相當於申報地價的地租 = 公告地價的 8 成 (公告地價是公告現值的 1/3,最多 1/2)。 其他相關補充 農地開發:常見的土地投資方式之一 若使用分區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森林區、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則此地為耕地。耕地與非耕地的不同在於耕地分割最小面積為 2500 平方公尺(約 750 坪)。 農耕地怎麼分割?

申檢完稅: 辦理查欠地價稅、房屋稅、工程受益費等稅費後,道路用地檢附繳納收據及其他證明文件向轄區地政事務所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買方有貸款作為交屋款部分者,並得連件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 Step.5 繳付貸款尾款交屋(支付第4期款) 買賣標的現場查勘無誤後,進行尾款(貸款)繳付及交屋手續。 1.登記完竣後,買賣雙方均無貸款時,買方支付尾款予賣方點收及簽收,賣方收受該價款時,應將本票返還買方或解除擔保。土地、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及土地、建築改良物買賣移轉契約書正本、契稅單第1聯及土地增值稅單影本交付予買方;土地、建築改良物買賣移轉契約書影本、契稅單影本及土地增值稅單第1聯交付予賣方。 2.登記完竣後,買方無約定貸款作為尾款,賣方有貸款尚未還清塗銷時,由買方會同賣方前往債權人處還清該貸款後,賣方簽收尾款。賣方收受該價款時,應將本票返還買方或解除擔保。土地、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及土地、建築改良物買賣移轉契約書正本、契稅單第1聯及土地增值稅單影本交付予買方;土地、建築改良物買賣移轉契約書影本、契稅單影本及土地增值稅單第1聯交付予賣方。 3.登記完竣後,賣方無貸款,買方約定貸款作為價金之一部份者,應於辦竣抵押權設定登記,依約定由特定人通知核貸銀行聯繫後,

投標保證金最好是用自己身上現有的錢,不要貸款,否則沒標中還要繳利息,有點得不償失。 得標後的扣掉保證金的餘款(尾款),是大多數人最主要的道路用地買賣資金難關,必須在短時間內拿出很大筆的錢,逾期會被法院直接沒收保證金,所以有些人會尋求銀行法拍屋貸款。 法拍屋貸款的注意事項 #1 不是每一個物件都可以貸款 最好在拍賣日期的至少 1 週前(法院通常會在拍賣前 2 週發出公告),先到銀行問清楚法拍屋貸款的事項,並提供想要標的房屋給銀行評估是否可以代墊尾款,要注意並不是每一個物件銀行都願意做法拍屋貸款。 #2 投標人和借款人必須是同一人 這是法拍屋貸款方案(代墊尾款)與一般房貸方案不同之處,銀行會要求投標人和借款人必須是同一個人。

道路用地如果位處於台北新北買賣熱區,或是未來的捷運站旁、都市計畫的重劃區等,都是屬於道路用地買賣行情較好的地區。例如今年3月份,在台北市的信義安和5號捷運站出口附近,有一塊花圃畸零地,原本屬於捷運聯開宅規劃的道路用地,雖然僅大約2坪大小,但據傳地主開出4億元的天價!道路用地的地主非常弱勢,有土地所有權,但沒有使用權。幾十年來只能無償提供大眾通行,如果想要換成現金需要注意什麼?道路用地收購道路用地買賣需要注意什麼?道路用地買賣流程怎麼走?道路用地買賣風險有哪些?關於道路用地買賣細節,本篇文章一次為你解說! 道路用地是什麼?道路用地的意思是,政府的都市更新計畫中,道路用地有部分是作為公共設施用地,例如道路用地、公園預定地、綠地用地、廣場用地、學校用地、人行道用地…等,這些土地原本應該由政府來徵收,但因為政府因為財政赤字且經費長期不足,所以一直沒有被徵收,而其中最常見的就是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種類 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依此法,道路用地大致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這3種。 道路用地計劃道路:在都市計畫圖和地籍圖上都有標示,但尚未施工的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既成道路:在都市計畫圖上有標示,但在地籍圖上沒有標示;是已經使用10-20年以上的現有道路,且有兩戶以上的人口通行使用。 道路用地私設道路:在都市計畫圖或地籍圖上都沒有標示,有供公眾通行、或供公眾通行未達20年,或提供特定人士,例如社區住戶通行等,或自行留設的私人道路;一般只在建築執照中會有標示。 道路用地行情表:道路用地價格怎麼算?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道路用地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mars0711 的頭像
    mars0711

    生活相關知識分享

    mars07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