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3) 未拍賣建物的土地? 若想標的土地上有建物,但該建物未列入拍賣,通常得標後會面臨 2 種情況: 得標後,可請求拆屋還地。 得標後,土地被房屋買賣道路用地壓一輩子。 造成這 2 種不同情況的關鍵在於「地上權」,即為「在他人土地之上下有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權」,地上權分作「一般地上權」與「法定地上權」。 而「土地被房屋壓一輩子」是最糟的情況,是因「法定地上權」導致,所以,投標之前千萬、千萬、千萬(很重要所以說 3 次)要查仔細! 比較表 一般(意定)地上權 法定地上權 地上權期間 定期 不定期,直到建物滅失為止 權利歸屬 人對土地 房屋對土地 可否增建 可 不可,只能適度修繕 如何產生 租地建屋 房地曾屬同一人所有 一般(意定)地上權 必須雙方偕同到地政機關完成設定登記,才能生效,登記未完成前,即使雙方契約約定也不會產生地上權。

土地在簽約前還是有很多「眉角」要注意,舉凡土地的產權、性質、稅率與最後的合約等,都是交易過程中需要特別留意的項目,雖然比其他投資商品風險更低。 1.土地的產權是否完整? 道路用地一般而言,產權有兩個重點,首先須確認產權是誰的?誰擁有所有權?是單獨擁有還是多人擁有?產權所有人有法律上的權利能力嗎?第二要注意的是,要確認產權本身有無「瑕疵」。舉例來說,我那長輩的土地買賣要看產權是否被別人限制權力的行使、或被設定抵押權 / 地上權、被扣押 / 假處分 / 查封等。 對法律不熟悉也沒關係,尋找合格代書檢查也是可行的方案喔! 2.容積用得完嗎? 雖然能蓋的房子越多,土地價值越高,但實際上常常會受限於土地的大小、形狀、深度等,造成無法用完容積的狀況。

寶藏也同樣藏在細節中,道路用地買賣如果預先訂好解決對策,計算投資報酬率後仍有利可圖,就值得投資! ※ 更多文章: 法拍持分投資 持分是什麼?怎麼分割共有物?如何投資法拍持分物件賺取利潤? 法拍停車位 停車位怎麼計算?法拍停車位為什麼常被佔用或偷賣?如何拿回停車位? 法拍投標前準備 怎麼看法拍公告、查產權、寫投標書?為何會停拍?法拍投標前該做 5 個準備 法拍成本分析 買法拍屋或土地有什麼費用?法拍投資需評估的 8 大成本 & 7 大稅費 法拍分配價金 債權憑證 法院為什麼要拍賣不動產?法院如何分配拍賣價金?債權憑證多久更換一次?投資法拍屋必懂! 法拍代標 好的法拍代標公司怎麼找?判斷好代標的 4 面向 & 好代標提供的 4 大服務與 6 個好處

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16號解釋(未依期限發給補償,徵收處分失效) 國家因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之必要,雖得依法徵收人民之財產,但應給予合理之補償。此項補償乃因財產之徵收,對被徵收財產之所有人而言,係為公共利益所受之特別犧牲,國家自應予以補償,以填補其財產權被剝奪或其權能受限制之損失。故補償不僅需相當,更應儘速發給,方符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財產權應予保障之意旨。…….倘若應增加補償之數額過於龐大,應動支預備金,或有其他特殊情事,致未能於十五日內發給者,仍應於評定或評議結果確定之日起於相當之期限內儘速發給之,否則徵收土地核准案,即應失其效力。 三、釋字第652號解釋 1.相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上述所謂相當期限道路用地,應由立法機關本於儘速發給之憲法要求,以法律加以明定。於法律有明文規定前,鑑於前述原補償處分確定後始發現錯誤而應發給補償費差額之情形,原非需用土地人所得預見,亦無從責其預先籌措經費,以繳交補償費之差額,如適用土地法、土地徵收條例等上開法律規定,要求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十五日或三個月內通知需用土地人繳交補償費差額,並轉發原土地所有權人完竣,事實上或法律上(如預算法相關限制等)輒有困難而無可期待,故有關相當期限之認定,應本於儘速發給之原則,就個案視發給補償費差額之多寡、預算與預備金之編列及動支情形、可合理期待需用土地人籌措財源之時間等因素而定。然為避免直轄 市或縣(市)政府遲未發給補償費差額,致原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受損,參酌前揭因素,此一相當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二年。 2.相當期限之起算日 關於上開相當期限之起算日,因原補償處分之違法係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據以作成原補償處分之地價標準認定錯誤所致,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應提交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重行評議或評定,以資更正,故於法律有明文規定前,上開相當期限應自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重行評議或評定結果確定之日起算。其中原補償處分之違法如係因原公告土地現值錯誤所致,而有所更正,則應自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經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更正公告土地現值之公告確定之日起算。 參、補償之其他方式

23.徵收計畫造成增減就業或轉業人口本次興辦事業計畫屬道路拓寬及橋梁新建工程,因徵收用地多為既有道路、農路、水 利用地,少部分為農田,徵收面積少且尚可維持運作,對就業及轉業人口影響輕微, 不會導致農民離農轉業之情形。另外,道路用地建設完成後交通便利性提昇,有助地區小 規模商業服務業發展,及觀光產業發展,可增加就業機會。 4.徵收費用及各級政府配合興辦公共設施與政府財務支出及負擔情形 本計畫用地取得暨拆補償費用約為 488 萬元,採一般徵收(或協議價購)方式取得,其經 費來源由「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4 年(104 年到 107 年)計畫補助。 5.徵收計畫對農林漁牧產業鏈影響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道路用地
    全站熱搜

    mars07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