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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產權不可分割過戶(使用權房屋)」的建物,土地和房屋所有權人是建商,買家只是有期限的房屋使用人,等同買家向建商長期租房,未來要轉售時仍得透過建商來處理。 張旭嵐指出,由於國人「有土斯有財」的觀念深植人心,因此道路用地地上權與使用權產品不太容易被廣泛接受,因為沒有土地和房屋的產權,且使用期屆滿時,使用權利消滅,購屋人只是擁有一個長期租約,未來移轉、贈與或繼承都得透過建商,交易相對麻煩。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經理徐佳馨表示,地上權與使用權住宅案價格確實便宜,但國人習於將不動產留給子孫,加上地上權產品在銀行端貸款不易,購屋人就得多一點自備款,所以購屋時應該審慎考慮。 她認為,除了價格一定要有相當優勢之外,產品力最好在一定水準之上。但最重要是,持有者在心態上必須思考不動產對自身的意義,究竟是要傳家或是持有者為單身自住客,對房屋的價值自然會有不同的解讀。 徐佳馨指出,地上權與使用權房屋最頭痛之處在於辦理貸款。地上權房屋沒有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期限又受限,只擁有房屋所有權,

實地訪查 因為法拍屋大多不能進去裡面看,所以非常需要周邊資訊來幫助判斷是否標這間房子。 建議找到自己喜歡的物件後,一定要到實地訪查。 可搭配實價登錄查詢道路用地買賣,看周邊條件相當或出自同系列的房子,交易價落在哪個範圍、類似的內部格局等。 實地訪查時,可以稍微在附近繞繞,注意有沒有什麼正要開始發展的建設,以便 google 相關訊息,比如都市計畫、新工業區規劃 …,這些外部的周邊發展最有可能影響房價。 ps. 也可以上各縣市政府的都市發展局網站,查詢附近是否有都市發展規劃。(台北市都發局網站、高雄市都發局網站) 實地訪查有 2 大要點: #1 多次探訪 多去幾次,最好白天或晚上、平日或假日都去看看,觀察周邊環境。 可以看看房子外觀有沒有磁磚脫落道路用地買賣、牆壁裂痕等,從這些蛛絲馬跡就能稍微判斷屋主有沒有在維護房子,常理來說,會維護房子外部的人,內部也不會搞得太糟糕,除非是惡意! #2 多方詢問 每次去的時候,你可以詢問不同的管理員、鄰居等,多方瞭解該房屋的情形,比如屋主不久前請水電師傅修理、xxx 時候有裝修什麼地方 ……。 如果遇到好心的鄰居,居住的房型跟你的目標物件雷同,可以拜訪一下他們的房子,就能大概知道目標物件的內部狀況。 或者,如果你夠有膽,也可以試試敲屋主的門,看會不會遇到屋主,直接詢問他最準確,但要先做好會「鎩羽而歸」的心理準備,就算找到他也可能不想搭理你,畢竟因為欠錢而房子被拍賣,誰的心情會好!

共有土地分割快速看 土地分割要多少錢? 如何辦理共有土地分割登記? 常見的土地分割糾紛有哪些? 了解共有土地分割後,歡迎有貸款需求者諮詢台新 土地分割要多少錢? 辦理土地分割道路用地需支付的費用其計算方式大致上如下: 以分割後筆數計算,每一筆以新台幣800元計算;規費計算則以每一筆每公頃為計算單位,每單位以新台幣800元計算,不足一公頃則以一公頃核算,若超過一公頃,每增加半公頃增收新台幣400元,增加不足半公頃則以半公頃計算。 如何辦理共有土地分割登記?共有土地分割登記流程大致上如下(詳細內容可參考市政府地政局): 申請與收件 計算收費審查登陸校對列印書狀地價動書狀用印與結案發狀還件異動歸檔常見的土地分割糾紛有哪些?土地分割無法達成協議 當共有土地分割無法達成協議時,可尋求相關律師的協助,透過專業的人士評估主張是否合理並陪同調解,能有助於協商的進行。

買法拍屋的基本認知 不能進去看房子的內部情形,只能從法院查封的公告或自己實地探查旁敲側擊,蒐集資訊。 投標的時候,要繳交底標價的 20 % 作為保證金。因為十有八、九會沒標中(除非開價特別高),所以不建議貸款繳保證金。 法拍得標後 7 日內要繳清尾款。如果道路用地買賣身上沒有這麼多現金,建議先找到願意代墊尾款的銀行,最好在拍賣日前一週就去問,因為銀行有一些評估流程要跑。 得標後,有時候會遇到不乾不脆的前屋主,需要周旋一番,所以最好懂一點法律知識。 我適合買法拍屋嗎? 如果你仍想投資法拍屋,且具備以下的所有條件,其實你已經佔了很大的競爭優勢。 能不厭其煩探訪、不怕陌生詢問鄰居、管理員 …,瞭解房屋的實況。 準備好 30% 的資金。法拍屋需負擔的雜費較多,除了拍賣底標 20% 的保證金外,最好再多準備一些資金(建議 10% 以上),以備不時之需。ps. 有時可能還要多付原屋主的搬遷費。 個人信用良好,收入穩定,銀行願意且容易貸款給你。 有一點法律知識,至少看得懂一般合約或條文,避免掉入陷阱。或者,有時可能要處理原屋主搬遷事宜,也至少知道該如何下手,甚至怎麼找法律協助。 買房

若是畸零地佔據重要的一角,為了土地整合不得不收購,有些不良的地主會藉機開高價,這類相關新聞層出不窮,比如下面這則新聞: 不過,有些縣市修訂自治條例,解決畸零地「以小吃大」問題,如:高雄市(高雄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條例)。 (6) 法院公告中地號與建號買賣道路用地是否坐落在同樣的位置?有沒有「東屋西地」的情形? 通常房子與其坐落的土地同屬一人,法院會一起拍賣,但不見得房子和土地的持有人組成與比例都會相同。 舉例,甲被查封不動產,他持有某房子(假設 A 房),但該房坐落土地(A 地)的地主是另一人(假設乙),此外甲還持有另一塊地(B 地),法院很可能將甲持有的 A 房和 B 地一起拍賣,導致「東屋西地」的情況。 這時候,就要去地籍圖資系統或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查詢地號,比對建號和地址,確認是不是坐落在同一個位置,要知道位置不同,極大機率跟原本預想的投報率差十萬八千里! (7) 是否為「公同共有」? 「公同共有」即共有人共同擁有全部財產,無特定比例買賣道路用地分配。這種情況常發生在『繼承』,舉例如下圖: 遺產分割舉例 當看到「公同共有」時,建議: 調閱謄本,確認公同共有持分 1/1 共有幾位。 查看法院拍賣原始公告債務人有幾位。 仔細檢查有沒有漏網之魚,一定要確認所有共有人都列入債務人才投標,因為如果只列出部分共有人,在遺產分割前完全不知道最後會分幾分之幾給債務人(不見得會平均分配),萬一分得很少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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