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容積不當買賣」炒作房價,政府推動「容積銀行」辦法予以規範,希望推動公賣容積,由政府主導,避免少數人把持利益;如此也有利於都市景觀及防、救災。 房價高漲,一般認為容積交易機制不透明是收購道路用地主因,因此,內政部推動「容積銀行」的概念,推動容積公賣。但政府推動容積公賣,也有引發精華地段容積下降,使得房屋戶數大減、房價更高昂的憂慮。 內政部發布「都市計畫法第83條之一條文修正條文」,未來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取得、具有紀念性或藝術價值的建築,與歷史建築保存維護及公共開放空間之提供,可以用容積移轉方式辦理,包括以代金方式購買。 另內政部法規會訂出細則,明定上述容積移轉,如何以折繳代金方式辦理,除現行的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外,新增可折繳代金給政府,由政府出面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兩種辦法將採雙軌制,建商可採取利益較大者執行。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中,有關公共設施保留地,可用代金方式取得容積,將以總開發建築容積 30%為限,並交由各縣市政府,委託估價師決定定價,建商將估價提報各縣市政府,由後者委託三估價公司進行價格審核,如果其中兩個估價單位價差逾 20%,就需重新估價,再由各縣市政府決定最後價格。 如何確保容積移轉價格是要用公告現值、市價或競標方式,真的要看市場機制,政府無法明訂,不過未來會設計容積價格試算基準。 透天厝空間寬敞又有較大的土地,保值性比大樓、公寓、華廈還得好,導致有不少人願意砸大錢買透天厝,不過透天厝也有不少問題,有網友在網路上發文,表示自己居住的社區因改建而產生了許多紛爭,其中一項紛爭為道路持分,路權由60家住戶共同持分,想要改建還需經過其他的住戶同意,可說是相當棘手且麻煩的事。 道路持分、持分道路、持分道路用地、路地持分要等到政府徵收,皆為未知數,建議透過民間辦理持分貸款,取得一筆資金靈活的運用會更加簡單且快速。

買屋民眾若擔心房屋基地屬於道路預定地的一部分,可房屋所在區域的地政事務所調閱「建物登記簿謄本」,再向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調閱「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比對一下,可看出房屋是否座落於計劃道路用地。若閱讀上有困難,可以現場請行政人員幫忙解析。 透過仲介買賣二手屋,通常業者負責將「房屋現況平面圖」(格局圖)與當地地政事務所「建築物平面圖」比對,實際面積也可經由丈量測得,若與地政事務所版本有誤差,極可能房屋格局結構曾變動。鑑定或估價公司也會調閱登記簿謄本,調查所有權人是誰、有無抵押權設定,並比對是否與房屋現況符合。 21世紀不動產法務部經理邱創智則表示,收購道路用地房屋若位於計劃道路上,該屋坐落的土地謄本一定會記載其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亦即依照都市計劃應徵收而未徵收的用地,且地主會有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優惠,「所以屋主絕對知情。」 邱創智說,房屋位於道路預定地雖不像具體瑕疵般立即發生,短期內對屋主權益可能無太大影響,但賣方與仲介仍對此風險負有告知義務。買方若交屋後才知情,可向賣方主張「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又因這樣的瑕疵難以彌補,通常可主張直接解約;仲介則因未盡調查與告知義務,同樣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投資法拍土地時,「路權」是必要的考量之一,無論想投資什麼樣的土地,通行(ex: 怎麼連接到公路?…)或建築開發(ex: 怎麼申請建築線、取得建照、使用執照?…)都必須審慎規劃。 如果沒有搞懂,很可能會額外將大把時間和金錢花在調解訴訟,『不能通行』、『無法順利如期開發』隨即就像野火般狂燒錢,若是你的資金不夠多,可能每天都焦慮到爆炸! 此外,道路用地在法拍土地案件中占了不小的比例,有些專家會特別鑽研這一領域投資並獲利。

但他因緣際會透過鄰居認識了我,道路用地知道鄰居把他們口的道路賣掉給我,就順便要了我的聯絡方式,再和我深談後,決定要把家裡門口被政府畫紅線的道路用地賣掉,把收到的土地出售價款捐贈給行天宮,因為他的小孩當初準備留美唸書的托福考試時,就是在行天宮圖書館自修室準備的,他想盡到一點心力,幫助對這社會有奉獻的機構團體,他和女兒未來不需要、也用不到這塊道路用地,他決定不留給繼承人,改以另一種方式選擇把它傳承下去,不得不說,這不是每個人都做的到飲水思源,他真的是非常有大愛,很棒。 回到主題上,為什麼建議你把道路用地賣了?會是我的良心建議,因為說實在的,一般地主持有道路用地其實根本沒有用處,短中長來看,用不到的東西就是該斷、捨、離,至於怎麼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這就取決於你的智慧了,加油。 公設保留地標購與協議價購存在數倍價差現象,估價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郭國任認為,過去公設保留地標購對私人地主相對不公平,因先被政府強制劃定、且多已是既成道路,失去開發權,最後卻常被迫以公告土地現值不到兩成的低價標購;隨著土地徵收條例修法二○一二年上路,且實價登錄補充市場資訊,應回歸正常行情價購。 ,以北市吉林段三小段道路用地協議價購案例來看,地價看起來是高了點,但不能因過去制度不公平,就認定此次購地價太高是不合理,反應檢討「容積代金基金」標購的不公平;尤其過去被劃定公設保留地的私地主,因土地已被開闢成馬路,迫於無奈只能接受低價補償,這對於地主是相對不公平。 房產業者也認為,過往公設保留地低價標購曾被監察院拿來討論、要求改進,因此近幾年逐步改正低價標購的惡習;尤其地方政府用公告土地現值不到兩成的金額標購土地,卻轉頭以市價、也就是公告土地現值超過二百%的價格賣容積給建商,一來一往落差實在太大。 新工處協議價購的幾筆土地是未開闢成馬路的道路用地,因仍屬於私人土地,地主原本可蓋樓,卻因被劃定為道路用地,無法開發利用,因此通常地主會要求以毗鄰的土地行情當作參考,越接近大馬路地價越高;但臨近同樣是道路用地,既成道路的公設地卻只能被迫以低價標購,的確不合理。

持分建地借款銀行與民間的差別 向銀行或是民間借款機構辦理持分建地借款,有著各自的優缺點,以下表格僅供參考: 持分建地借款管道 民間台新代書 銀行 持分建地借款條件 條件寬鬆,不需聯徵、不需所有持分人同意即可辦理 若有信用瑕疵紀錄便不可辦理,且需所有持分人同意才可辦理。 持分建地借款利率 最低月利息0.88%起 年利率約落在2.5%-8%,視各家銀行規定而定 持分建地借款額度 最高核貸土地價值的110% 普遍可貸至約5-6成左右 持分建地借款撥款 當天撥款 15個工作天左右 持分建地借款還款 收購道路用地持分建地借款不綁約,可隨借隨還 還款較制式,提早償還需支付違約金 持分建地借款,歡迎即刻諮詢台新代書 建地算是土地別裡面價值最高的,但是因為牽涉到往後持分人可能會在土地上蓋房屋的問題,導致一些產權爭議,因此較少銀行願意承辦持分建地借款。此時找民間代書辦理建地借款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因為民間代書辦理的程序簡單,撥款速度快,不需親自辦理,且嚴格遵守保密原則,讓你借貸有保障!

降低民眾配合公共建設的財產損失。 張欣倩議員表示,審視本次陳情事件中,協議價購價格竟有明顯落差,顯示縣府在相關工作中,做得不夠嚴謹,未以民眾權益進行考量,尤其部分土地還是民眾世代耕作之農地,配合徵收的確已影響其耕作與土地價值,更應審慎考量與執行。 賴澤民議員則表示,道路用地之前在山腳路林厝派出所前的瓶頸道路改善,縣府都能發揮最大誠意,協調各方資源與地主洽談終成美談,甚至王縣長還引以為傲的視為重要政績。這條彰化百年大計的東彰道路,不是應該用更謹慎的方式讓權益受影響的民眾降低衝擊嗎? 兩位議員不約而同地表示,希望縣府秉持公平、公開、正義的精神,好好與民眾溝通達成公私雙贏,讓本項重大工程能順利推動,方為大眾之福。 彰化縣政府表示,東彰道路北段新闢工程,部分土地所有權人反映依本府2016年間(5年前)的市價徵收,但縣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第1項:「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而「東彰道路北段新闢工程」於2018年11月5日始獲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定補助,該案於2020年開始辦理用地取得作業,因此必須採取2020年前3年內的市價辦理土地徵收事宜!由於2016年的市價高於2020年前3年,雖經多次向地主說明,但少數地主仍未究原因,提出陳情。縣府工務處指出,這項新闢工程在2020年1月13日通過基本設計審查及路線定線,即依據土地徴收條例規定辦理第一次公聽會及第二次公聽會,並協議價購的查估委託,查估結果也邀請不動產估價學者和在地不動產估價查師審議通過,針對部分協議價購與民眾認定的價格有落差均在公聽會中給予充分合理的說明。 縣府表示,目前為配合道路開闢施工期程,北段道路經統計後同意協議價購比例高達約7成,後續用地取得程序將依據土地徵收條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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