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民眾若擔心房屋基地屬於道路預定地的一部分,可房屋所在區域的地政事務所調閱「建物登記簿謄本」,再向各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調閱「都市計劃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比對一下,可看出房屋是否座落於計劃道路用地。若閱讀上有困難,可以現場請行政人員幫忙解析。 透過仲介買賣二手屋,通常業者負責將「房屋現況平面圖」(格局圖)與當地地政事務所「建築物平面圖」比對,實際面積也可經由丈量測得,若與地政事務所版本有誤差,極可能房屋格局結構曾變動。鑑定或估價公司也會調閱登記簿謄本,調查所有權人是誰、有無抵押權設定,並比對是否與房屋現況符合。 21世紀不動產法務部經理邱創智則表示,收購道路用地房屋若位於計劃道路上,該屋坐落的土地謄本一定會記載其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亦即依照都市計劃應徵收而未徵收的用地,且地主會有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等優惠,「所以屋主絕對知情。」 邱創智說,房屋位於道路預定地雖不像具體瑕疵般立即發生,短期內對屋主權益可能無太大影響,但賣方與仲介仍對此風險負有告知義務。買方若交屋後才知情,可向賣方主張「不完全給付」之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又因這樣的瑕疵難以彌補,通常可主張直接解約;仲介則因未盡調查與告知義務,同樣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投資法拍土地時,「路權」是必要的考量之一,無論想投資什麼樣的土地,通行(ex: 怎麼連接到公路?…)或建築開發(ex: 怎麼申請建築線、取得建照、使用執照?…)都必須審慎規劃。 如果沒有搞懂,很可能會額外將大把時間和金錢花在調解訴訟,『不能通行』、『無法順利如期開發』隨即就像野火般狂燒錢,若是你的資金不夠多,可能每天都焦慮到爆炸! 此外,道路用地在法拍土地案件中占了不小的比例,有些專家會特別鑽研這一領域投資並獲利。

土地在簽約前還是有很多「眉角」要注意,舉凡土地的產權、性質、稅率與最後的合約等,都是交易過程中需要特別留意的項目,雖然比其他投資商品風險更低。 1.土地的產權是否完整? 道路用地一般而言,產權有兩個重點,首先須確認產權是誰的?誰擁有所有權?是單獨擁有還是多人擁有?產權所有人有法律上的權利能力嗎?第二要注意的是,要確認產權本身有無「瑕疵」。舉例來說,我那長輩的土地買賣要看產權是否被別人限制權力的行使、或被設定抵押權 / 地上權、被扣押 / 假處分 / 查封等。 對法律不熟悉也沒關係,尋找合格代書檢查也是可行的方案喔! 2.容積用得完嗎? 雖然能蓋的房子越多,土地價值越高,但實際上常常會受限於土地的大小、形狀、深度等,造成無法用完容積的狀況。

將核貸金額逕予撥入賣方指定帳戶或約定交付尾款時,雙方會同領款,由賣方點收及簽收。賣方收受該價款時,應將本票返還買方或解除擔保。土地、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及土地、建築改良物買賣移轉契約書正本、契稅單第1聯及土地增值稅單影本交付予買方;土地、建築改良物買賣移轉契約書影本、契稅單影本及土地增值稅單第1聯交付予賣方。 4.登記完竣後,道路用地買方約定貸款作為買賣價金之一部分,且賣方尚有貸款未還清塗銷者,得與買方貸款之債權人約定代為清償賣方之貸款,如有未支付餘額,由買方以現金補足後,賣方簽收尾款,賣方收受該價款時,應將本票返還買方或解除擔保。土地、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及土地、建築改良物買賣移轉契約書正本、契稅單第1聯及土地增值稅單影本交付予買方;土地、建築改良物買賣移轉契約書影本、契稅單影本及土地增值稅單第1聯交付予賣方。 5.本買賣標的應繳納之地價稅、房屋稅、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稅費,在土地建物點交日前由賣方負責繳納,點交日後由買方繳納,買賣道路用地該稅費以點交日為準,按當年度日數比例負擔,買賣雙方並於分算表中簽收。 6.辦理產權移轉、抵押權設定登記時,應納之印花稅、登記規費、火災保險費、建物契稅等由買方負擔。土地增值稅由賣方負擔。簽約前如有公告之工程受益費,由賣方負責繳納,有未到期之工程受益費,得由雙方約定繳納。 7.與買賣契約有關之稅費、代辦費,依約定繳納。

向民間貸款機構辦理持分建地借款只需本人同意,且貸款公司也會向其他持分人保密,再加上民間貸款公司審核條件較寬鬆,相較之下,銀行審核較嚴謹,常有貸款無法通過的問題。因此如果急需用錢,民間貸款機構會是你最佳選擇。 持分建地借款流程怎麼走? 向台新代書申辦持分建地借款,流程只要5步驟: 持分建地借款申辦流程 二、審核評估 提供相關資料,由林專員為你的土地做評估,審核你的土地價值與條件並決定核貸的金額與利率。 三、額度審核 核對建地貸款資料,道路用地借貸雙方確認無誤後就可以簽訂合約。 四、抵押設定 由林專員與國家合格代書陪同貸款人一起到地政事務所做抵押權的設定。 五、立即撥款 設定手續完成後,將核貸的金額撥款至指定帳戶內,讓貸款人能馬上運用資金。 建地借款需準備什麼資料? 申辦建地借款需準備的資料如下:

捐地換容積 收購路地新算盤雖然財政部於規定,購買公共設施土地捐地,必須以「實際交易價格」向國稅局申報,節稅空間已減少,但因部分縣市仍有「捐贈公共設施可增加建築樓地板面積」的規定,因此還是有誘因。93年中央政府曾編列15億元,將試辦政府向民間標購既成道路用地,由民間依公告現值提出合理價格賣給政府,再由政府選擇最低價格標購。94年北市分到3.8億元,已辦理並已決標。據瞭解,94年台北市政府標到的既成道路價格約是公告現值的二點七成,桃園縣政府也進行標購既成道路土地,決標也是兩成多,不過台北縣買到的價格較高,約是三成多。 如果能以公告現值的一、兩成購得道路用地,再參與政府標購既成道路用地,其間約有一到兩成的利潤,不過最大的好處就是「捐贈公共設施可增加建築樓地板面積」,由於部分縣市允許建商或公司行號,捐贈道路用地、公園預定地等公共設施時,可享受最高五○%的容積移轉獎勵,讓「捐地換容積」取代「捐地節稅」成為購買道路用地主因。 逾10米既成道路 市府首度收購 3月8日開標總額4.4億地主自提價格公告現值成數最低者優先配合中央政策,台北市政府將首度公開辦理10公尺以上私有既成道路土地收購,預定月底公告,3月8日上午開標,招標總額為4億4830萬元,由公告現值成數最低者開始收購,請有意的地主把握機會。目前全市未徵收私有既成道路公告價值達8000多億餘元,因待徵收金額龐大,政府何時可以徵收仍未定,加上過去將既成道路用地捐給政府可以抵稅,民間私下有不少專門仲介既成道路買賣,讓既成道路地主,買賣道路用地將土地私下賣給有需求的財團或地主,再捐給公家抵稅。民間既成道路私下交易價格,一般也是依公告現值再打幾折出售。今年中央撥款補助4億4830萬元辦理收購。 市府財政局表示,台北市既成道路未完成徵收的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市府主動開闢的道路,計有6000多筆用地,徵收補償費用約需2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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