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ash 簡單來說就是 : 我今天有一個秘密 我要讓你知道我知道這個秘密 那這就不是一個秘密了 那我要如何向你證明我知道這個秘密卻又不能讓你知道這個秘密呢?零知識證明(Zero-knowledge proof)攻與防 資安案例研究 駭客的目的 偷算力,搶交易所 急速攀升的礦工潮Source : PA連挖礦攻擊也是M型化社會 ?Source : PA駭客到底賺多少 ?Source : PA挖礦惡意程式幣種統計Source : PA 隱密性 ( 無法被追蹤 ) 快速傳播 ( 時間就是金錢 ) 攔截、中間人攻擊 ( 機會主義, 趁亂打劫) 組合式攻 (快進快出) EXP區塊鏈專搜大鱷 ( 交易所,大咖玩家) 利用現有漏洞入侵 攻擊方思維 效率、隱密 手法一:郵件、網址或社交網路散佈
(1) 因軟體程式而涉及移轉數位價值之 協議; (2) 價值儲存限與約定範圍內商家交易 商品或服務贖回; (3) 為了遊戲中獎勵制度而發行之價值 單位; (4) 不得以法定貨幣或其他虛擬貨幣贖 回之價值單位; 此框架中所謂虛擬貨幣,包含數 位貨幣及加密電子貨幣。 規範法規框架首先廣泛的劃定所謂 的虛擬貨幣,再透過但書於此範圍中進 行排除,此亦為美國法下常見的做法。 二、紐約州 紐約州於 2015 年 8 月 8 日正式於紐約法典,金融服務第 1 章增訂第 200編「虛擬貨幣」,也是全世界第一部為 虛擬貨幣訂定之專法。 紐約州虛擬貨幣法案把虛擬貨幣 獨立於其他支付工具之外,專門就虛擬 貨幣相關事項獨立規範,包含虛擬貨幣 的定義、EXP虛擬貨幣商業行為的定義、監 理機關監理方式以及其他消費者保護等 皆有詳細的規範。 附帶言之,虛擬貨幣的主管機關 為紐約州金融服務署,於 2015 年 9 月22 日時,即宣布已通過 Circle InternetFinancial 的執照申請,代表 Circle 成 為紐約第一家可以提供虛擬貨幣服務的合法業者 41。 於紐約法典中金融服務第 1 章增訂第 200 編「虛擬貨幣」,其中第 200.2節第 (p) 條 42 將虛擬貨幣定義為: 任何種類之數位單位,用來作為 交易之媒介或是數位儲值的一種形式。 虛擬貨幣應該被廣義的解釋為可交易的 數位單位
為何比特幣會暴跌後又暴漲 2009年比特幣誕生之日開始,其供應數量就被設定 為2,100萬單位,且會在2140年開採完畢。 比特幣每10分鐘發行50個,每4年減半,因 此,挖擴者增多並不會影響其貨幣發行速度與數 量,且因為參與者多,挖礦成本與難度大幅提升, 反而更支撐比特幣在市場上的「身價」。目前,EXP區塊鏈比 量卻因「物以稀為貴」而吸引全球挖礦者競相投 入,一路推升比特幣價格狂漲。 信任機制與去中心化特色 促使比特幣暴漲暴跌 比特幣是全世界第一個利用數學加密演算法創 造,並保證其交易安全性的電子貨幣。它不像實體 貨幣由國家發行,背後也沒有黃金或外匯做其發行 單位與可儲存價值。 比特幣風靡全球的關鍵,在於其為一種「點 對點電子現金」,免除了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與匯 都會寫入「分散式帳本」中,並在數學與密碼學定 律的保護下,具有難以竄改與保密的特性,故《經 行機構中央銀行、金融監理機構的疑慮。即將在今年3月於阿根廷舉行的20國集團峰會( G20 BuenosAires summit)上,各國政府已準備針對數位加密 貨幣展開一系列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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