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防水層直接接著結構體原則 :n 防水層尤其在收頭之末端部位,須直接與結構體接著,以避免二者之間有間隙造成漏水現象。) 防水層之連續性原則 :n 防水層須連續地舖設直至有規劃性的收頭部位為止,中途不可有中斷,且防水層與防水層之間需有一定的搭接,以確保沒有漏洞。 防水材之適材、適地、適用原則 :n 不是任何一種防水材料均可以從屋頂作到地下,或適用於各種被接著面,故應就不同部位、構造、材質,而做不同防水材料或底油的選擇。8) 防水材的正確施作原則 :防水木地板各種防水材料,依不同廠牌、性質,其施工之步驟、配比, 均可能不同,故需遵守正確的施作原則,才能達到應有的效果。

 

一般可分成:外部水份浸入防止,係針對構造體外部水浸入室內之處理;內部水份浸出防止,係針對室內用水場合防止水浸出之處理。就外部水浸入的防止而言,有以下之概念:(一)雨水:外部水之進入以混凝土構造為例,首先由混凝土材料表面的孔隙吸水,之後順次浸入,此即為「吸水現象」之始,而當所吸之水份透過材料本體而達到材料之另一面之時,此即為「透水現象」,此時的情形即一般所謂「漏水」的定義。(二)結露:結露發生原因:1kg 之乾燥空氣中所保有之最大水蒸氣量,稱為飽和絕對溼度,而飽和水蒸氣分壓會隨著溫度降低而變小,因此若將不飽和濕空氣冷卻,其防水木地板防水工程的研究與探討2相對溼度則漸漸提高,而達飽和狀態,此時得溫度稱為此空氣之露點溫度,再此溫度以下繼續冷卻時,其空氣中所含的水蒸氣,一部份會凝結成為霧狀的水滴稱結露。二、建築物防水類別(註二)(一)依建築施工部位:可分為地下層、居室層及屋頂層。

 


 

但因乾燥後收縮之現象較大,故如使用於地上結構物時,應選擇較不收縮之類型。c.撥水劑 :是一種透明無色透明的防水劑,一般是使用於已完成之建築物,而發生漏水現象時之暫時性防水時使用。如已完工且貼有磁磚之牆面,若要再重新作防水木地板防水層,則須將磁磚打除施工不易,故其臨時之補救措施有在其上噴塗撥水劑者。但一般撥水劑之有效年限短,約只有一年, 故須經年噴塗之。在材質上亦有溶劑型之矽膠類,或矽烷類及水性之矽酸質類,另外還有一種水性亞克力樹脂類等。但在使用時,宜採用具有實績且不會變黑、變黃之材料,才不致於噴塗後磁磚變色,破壞美觀。一棟建築物蓋好後就沒事了嗎?當然不是,事後的維護才是最大麻煩。那甚麼是建築物的麻煩呢?理所當然是水的入侵造成毀壞,就因為如此,防水工程才會在建築工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推薦網站: 木地板相關知識1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防水木地板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mars0711 的頭像
    mars0711

    生活相關知識分享

    mars07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