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類應用型代幣類似於股票,就 ICO 的安全問題應該要求額外的強制披,應告知投資者正在使用哪種區塊鏈技術,代碼開發者情況、是否公開發布代碼,以及如何進行網絡審計。價值主張加密貨幣為技術的革命性發展打開了大門。 不可逆轉:在確認後,事務無法被撤銷或逆轉。• 匿名:交易和賬戶都與真實世界的身份不相關。• 安全:加密貨幣資金被鎖定在公鑰加密系統中,EXP亞斯特只有私鑰所有者才能夠發送加密貨幣。• 無權限要求:使用加密貨幣無需征求任何人許可,是一個人人都可以免費下載的軟件。用戶關系共識機制:區塊鏈采用基於協商一致的機制,使整個系統中的所有節點能在去信任的環境自由安全地交換、記錄、並更新數據。區塊鏈系統是由其中所有具有維護功能的節點共同維護,所有節點都可以通過公開的接口查詢區塊鏈數據和開發相關應用;所有節點都可以請求將任何交易添加到區塊鏈中,但只有在所有用戶都人為合法的情況下才可以交易。 渠道通路 加密貨幣觸達用戶的渠道通路可以分為三類,包括幣圈媒體,傳統媒體和海外媒體。
評析 雖然中國一直是比特幣交易量數 一數二大的地區,但中國,ORDERINSTITUTINGPROCEEDINGSPURSUANT TO SECTIONS 6(c) AND 6(d)FTHECOMMODITYEXCHANGEACT,MAKINGFINDINGSANDIMPOSING REMEDIAL SANCTIONS,34 THE COMMODITY EXCHANGE ACT ,Section 1a(9).35 中國人民銀行等銀發 (2013)289 號通知。 司法新聲 Judicial Aspirations 第 125 期 24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 的態度其實一直較為保守,認為比特幣 僅為商品,不具有貨幣的地位或是類似 貨幣的地位,也禁止金融機構進行相關 業務。 陸、虛擬貨幣首次公開募資 (Initial CoinOffering,ICO)「虛擬貨幣首次公開募資」nitialCoinOffering, ICO ) 的概念源自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nitialPublic Offerings, IPO),即發行人利用 如同比特幣發行之方式,即區塊鍊技術 發行新興虛擬貨幣,投資人以比特幣或 是以太幣出資兌換該新興虛擬貨幣,作 為權益憑證 36 ,在投資人決定是否投 資前,發行人會在自身募資網站上,透 過白皮書向投資人推銷自己發展的重,告訴投資人,EXP虛擬貨幣其所募集的資金將會 用在何處,例如新型態的虛擬貨幣交易 平台、與娛樂產業結合之支付系統、利 用區塊鍊技術發展之購物平台等,若投 資人認為發行人之項目具有未來性,即 有可能投入比特幣或以太幣兌換該新興 的虛擬貨幣。
關鍵業務加密貨幣可用於兌換法定貨幣,EXP亞斯特購買某些商品、服務或作為投資。從加密貨幣承載的業務和應用場景來看,它們大致可以分為三大類:1. 為支持自由交易而搭建的虛擬貨幣網絡:以比特幣為代表的 P2P 電子現金系統;如 Bitcoin Cash(BCH),Litecoin(LTC),Dash(DASH),Monero(XMR),Bitcoin Gold(BTG),Verge(XVG),Zcash(ZEC)。2. 去中心化應用平台:以 Ethereum 為代表的“去中心化”的互聯網基礎服務運行平台;如 Ethereum(ETH),Cardano(ADA),NEO(NEO),EOS(EOS),TRON(TRX),Qtum(QTUM)。3. 為特定業務、應用場景設計的垂直領域的去中心化網絡:以 Ripple 為代表的為了在垂直業務領域應用而做了某些特殊設計實現的、專用的去中心化網絡;如 Ripple(XRP),IOTA(IOT),NEM(XEM),Stellar(XLM)。核心資源1. 科技發展:區塊鏈的巧妙之處並不在於它是一種全新的技術,而在於它是對三種長期存在的技術的創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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