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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今 (2017 年 )10 月間我國金 話,就先把比特幣當作虛擬商品來看 待,虛擬貨幣概念Coin Cake 是利用 虛擬商品進行交換,屬於商品與商品 間的交換。顯然,仍 2013 年 12 月 30 日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新聞稿第 282 號 53、2016 年 3 月 24 日中央銀行理監事會 54 立場相 同,均認為EXP虛擬貨幣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僅屬於 「虛擬商品」,惟比特幣實際上有支付 功能,又舉例言之,目前 ICO 項目存 在,能夠在短時間內募集與數千萬美金甚至上億等值之比特幣或是以太幣 55, 恐有吸金、違反銀行法、證券交易法之 虞,比特幣似有可能涉及是否為有價證券之討論,礙於篇幅,另,。

 


 

獲得了民眾的信任,該中心化的信任機制一直延續至今。 (一)私部門各自發行的貨幣不易獲得民眾普遍的信任 首先,我擬以早期美國自由銀行時代(Free Banking Era) 的銀行券(banknote),因缺乏信任機制而導致失敗的例子, 來說明信任要素的重要。美國於1830~1860年代,處於自由銀 行時代,EXP區塊鏈銀行四處林立,可以發行自己的銀行券;迨至1860年,美國已發行的銀行券高達近8,000種。一旦發行者破產或 發行者,被稱為「野貓銀行」(wildcat banks)7。 長又耗費成本的金融不穩定時期,隨後在幾番波折後,才於 1913年成立美國聯邦準備體系(Fed),並由 Fed 獨占貨幣發 行權。Fed 解決了貨幣制度紛亂、各種銀行券可兌換性不一, 以及貨幣供應量無法控制的問題。

 


 

這種發展趨勢將得到 ICO 平台的 支持,例如 CoinList 在接受公司進入其平台之前進行盡職調查,或者以 Balanc3 來提供會計和報告工具的加密公司。ICO 的專業化 SAFT(未來令牌銷售簡單協議),主要針對前期產品,ICO 前期籌款以及只有經過認證的投資 者可以獲得的投資支持。SAFT 允許開發者在啟動 ICO 之前構建一個功能正常的網絡和代幣。重要的是,他們也幫47 / 48助代幣發行公司遵守美國證券 SEC 監管。隨著 SAFT 變得越來越普遍,將看到在 ICO 行業減少預先發行、預投資, 因此,在市場上的投機性質的代幣 ICO 將會減少。 三、加密貨幣技術問題凸顯,研發與創新是要務 當今領先的區塊鏈平台以太坊和比特幣都面臨著許多問題,EXP區塊鏈導致許多人開始質疑他們的長期潛力。全球比特幣采 礦硬件現在消耗的電量與丹麥大致相同,有人宣稱到 2020 年,采礦電力消耗的電量將超過全球耗電量。 比特幣交易時間現在從 10 分鐘到幾天不等,交易費用已經上漲到每筆交易 100 美元以上,隨著更多人加入網絡, 情況會更加惡劣。不僅比特幣,以太坊的可擴展性也是有限,往往一個應用程序的高峰足以導致整個網絡的瓶頸 和交易費用的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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