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之法制化:可以有期限而廢止 ➜ 釋字第 776 號。 得標前地主已出具土地使用權收購道路用地同意書給其他人使用,得標後要繼受嗎? 用例子來說明:假設小白有一塊地(A 地),地中間穿過一條未徵收且未開闢的路地(D 地,屬於私人道路),將 A 地劃分為 B、C 兩區塊。(如下圖) 土地使用權同意書舉例 (1) 假如小白把 A 地中 B 區塊賣給小黑,小黑除了買到 B 肉地,還包含 D 地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其效力及於繼受人,所以小白不能擋住小黑通行與使用。 (2) 假如小白之後又把路地(D 地)賣給小花,或 D 地被拍賣由小花得標,這時,小花可以擋小黑通行與使用,因為土地使用效力不及小花,只對當事人有效。 怎麼解決通行使用的問題? 小黑被擋住通行與使用後,可採用的解法有 4 種:

以下是我寫的範例,僅供參考: 法院投標書範例 ps. 注意投標總價填寫的位數,千萬小心不要寫錯,還有投標人跟代理人都要記得蓋章! 保證金繳交方式? 投標時繳交保證金道路用地買賣主要有 2 種方法:支票或現金。 支票 支票的種類常見有 3 種:商業本票、個人支票 / 公司支票、銀行本票 / 本行支票。 不過,法院投標保證金只認定銀行本票 / 本行支票開立的。 開立銀行本票 / 本行支票的方法很簡單: 前往你的往來銀行,臨櫃請銀行人員開立本行支票。 行員會先確認你的帳戶內有足夠的錢,然後讓你填寫開支票的單子(ps. 支票抬頭寫自己的名字就可以),並收取手續費(不同銀行可能費用不同,ps. 台新銀行是 50 元)。 開立完成後,會直接從你的戶頭扣掉開立金額,務必將開立好的銀行本支保管好,它相當於現金。 現金 在一定金額內,保證金道路用地買賣可以用千元現鈔,但如果超過金額,法院仍會要求使用銀行本票。 現金不能直接放到保證金封存袋裡,要先到法院的出納室,請他開一張紅色收據放進去。開標後若沒有得標,需要填「匯款聲請書」,法院才會把保證金匯到你的帳戶。 所以很少人會選擇現金,因為真的很不方便。 得標 & 繳尾款 得標後,法院會當場開一張保證金的紅色臨時收據,以及一張白色的收款通知,要求你在 7 天內繳交尾款。 尾款也一樣到往來銀行開立銀行本支即可,不過,要注意支票抬頭一定要寫法院名稱。

此外,有關中央補助是否可以保留,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3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內政部營建署已將公道五計畫道路工程第一期列管,最遲應於103年6月底完成公告徵收程序並將用地補償費全數納入市政府預算,並完成請領作業,如未依規定時程辦理,內政部將撤銷補助。 參考補充資料 關於道路徵收土地補償費,道路用地本府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前項市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本府預定於102年12月6日召開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相關事宜,屆時將訂出本案徵收之土地補償費。 五、第一期徵收開闢案地主之意見 本工程道路用地所有權人共計122人,前已具名分批本府陳情贊成或反對徵收者計有: 陣子屢屢搶攻版面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便引起外界不少好奇,為何僅僅占用到一塊土地,就得面臨拆屋還地情形。地政士解釋,公保地實際上是政府還沒徵收,卻先「保留」給公園、綠地或學校等公共設施的土地,即便是私人土地,只要被被劃定為公保地,使用還是會受到限制,目前若想解套,主要有減半徵收、容積移轉及容積代金等三種方式。學者則提到,公保地在少子化、政府財政窘迫等因素影響下,實際徵收不僅困難,更形成民眾財產的緊箍咒, 591資訊圖/公保地因政府財政、少子化或使用等限制,長期遭閒置或占用。(示意圖)

實地探訪後,若是購買道路用地買賣意願濃厚,想知道更多資訊,可以進一步調閱土地和建物謄本。 謄本就像履歷一樣,內含基本資料和歷程記錄,比如房屋土地的標示面積與內容、建物坐落地號、建物門牌、主要用途、主要建材、建物完成日期、登記日期、登記次序、所有權人是誰、有沒有借錢抵押等。 ps. 從標示面積與內容可以推測室內格局,也可以從登記次序和日期,看出轉過幾手和每個屋主持有時間。 調閱謄本的方式有 2 個:(調閱謄本費用每頁 20 元) 自行到地政事務所申請。 從 Hinet 地政服務網申請。 超商申領電子謄本。(需額外多付超商手續費每筆10元 + 超商列印每頁2元) 法拍作業流程決定下標購買後,就要開始準備走法院拍的程序,如下圖: 法拍流程(參考自中華郵政理財專區 – 法拍屋流程) 投標 & 繳交保證金 投標書怎麼寫?投標前需到欲標物件的拍賣法院購買投標書,一份 10 元。每個法院都有自己的投標書,內容大同小異,有些會張貼投標書範例在自己的網站或佈告欄。 填寫投標書並不難,照著法院的公告寫上正確的案號、標別、股別,以及投標人資料,再依該物件的地號、建號出價,並加總出價即可。ps. 如果基本資料都沒填錯,則總價最高者得標。 投標書的另一邊是保證金封存袋,如果開標後未得標,法院會當場發還。

在了解「道路」前,有一些名詞解釋需先釐清: 既有道路:只是通稱,收購道路用地無法律限制。 既成道路:具「公用地役關係」的路。建築法(各縣市建築自治條例)稱「現有巷道」,可指定建築線、蓋房子、取得建照。 私設巷道:顧名思義就是私人所設的路,不可指定建築線,在投資土地之前千萬要確認所臨的路是不是私設巷道,避免日後可能要付錢取得通行權。(投資法拍土地的地雷之一) 道路的分類都市計畫內道路:可分成「已徵收」和「未徵收」道路。 已徵收:屬於國有、公有,可細分為「開闢」和「尚未開闢」的道路。 未徵收:屬於私人,同樣可細分為「開闢」和「尚未開闢」的道路。通對道路用地有興趣者會考慮投資「未徵收」道路,未來可做容積移轉。 非都市計畫內的「現有巷道」。蓋房子需考慮「道路」?當要蓋房子的時候,需先向政府單位申請建築線 ➜ 取得建照 ➜ 完成水電管線接通,取得使用執照 ➜ 最後,辦理保存登記。 而「建築線」和「使用執照」這 2 部分尤其要考量到「道路」:建築線「建築線」是用來限制建築物的一種退縮線,在未能明確認定道路邊界時,為了確保未來道路的寬度而加以指定,以避免建築物佔用道路範圍。 由於法規要求,計畫道路的邊界必須指定為建築線,所以,建築線常被用來混稱基地與計畫道路之間的境界線,簡單來說,就像「基地與道路的連結」的意思。 因此,建地如果不臨路、沒辦法指定建築線,也許就失去開發的價值,如同廢地。 使用執照 水電管線須從公路(國有或公有道路)連通道建築物,如果會經過私人的道路,就需要先取得路地地主的「土地使用權同意書」來埋設管線(如下圖,建地 B 需經過 A 地的私設道路連到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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