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閱展望後續市場走勢,高力國際董事總經理劉學龍認為,隨著各方經濟預測都開始示警,加上升息循環,導致資金成本加重、收益率要求拉高、決策期拉長,預期不動產交易量勢必萎縮,土地交易將尤其明顯,以今年交易動能來看,很有可能今年土地交易將跌破2000億元。 反觀商用不動產, 獨立老後不靠子女也不孤單!7人揪團組成「共老」生活圈,彼此相伴到老 陳小姐這輩子未婚、孑然一身,退休後常和一群單身老友一起活動,因此有了打造「共老家園」的想法。但卻找不到大家都滿意的地方,市場上現有的房子不符合使用需求,買土地蓋房子又資金不足,於是計畫卡住了,讓他們非常苦惱。 (編輯推薦:中年換屋必須記住這8點!她50歲入住4千萬豪宅,歸納333原則贏回雙倍人生) 想要一圓「共老」夢想,一定要找地蓋房?一定要住在一起嗎?道路用地說,首先大家可以成立一個「住宅合作社」,屬於一個組織,並非硬體的社區,只要依據「合作社法」7人以上就可以成立。 一、多元型態:不被「房屋」綁住想像力 1.不一定要蓋房子,也可用「租屋」方式實現共居模式
財政部指出,持有公有土地的所有權人購入的公有土地價值較高者,因繼承發生再移轉情形時,也只能以繼承日當時的公告現值做為前次移轉現值課徵土地增值稅。 也就是,如果被繼承人當時購入的公有土地價值較高,在繼承發生時的公告現值,道路用地若低於當時購入的公有土地價格,亦只能按較低的公告現值申報前移轉現值計課土增稅。 由於土增稅是按照漲價總額課稅,前次移轉現值較低者,相對土增稅稅負就會增加。 富人捐地節稅方法行不通了 有錢人習慣採行的「捐地節稅」方式行不通了。自93年1月1日起,個人以購買的土地進行捐贈,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時,均應改按土地取得成本計算。 目前各地有許多公共設施保留地,在政府沒有錢編列足夠預算徵收的情況下,近年出現一些高所得者以低價購入沒有土地價值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再將土地捐贈給政府來抵稅,這種外界所謂的富人節稅法,根據估計,92年就讓政府稅收損失了500億元左右。財政部發布解釋令表示,自93年1月1日起,個人以購入的土地捐贈,其綜合所得稅捐贈列舉扣除金額將按土地成本來認定,但不溯及既往,未來在申報綜所稅捐贈列舉扣除金額時,必須檢附受贈機關、機構或團體開具領受捐贈的證明文件,以及購入該捐贈土地的買賣契約書及付款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文件,但土地購入年度與捐贈年度不同時,得按物價指數調整捐贈金額。 至於沒有提出土地取得成本確實證明文件時,則將參照捐贈年度土地市場交易情形擬訂扣除標準,報經財政部核定後,按該標準予以認列捐贈扣除金額。 公設保留地捐贈證不註記公告現值:
法定空地:通常在謄本上會有建號,或者可以去都發局查地號是否建築。 農地:謄本上的「註記」會標註,如果沒有註記,可發文去工務局查有無農地套繪管制。 畸零地 建築執照套繪:大多發生在原本一大片土地去申請建照,但只用了其中一小部分建築,由於『一地不能兩照』,所以剩下的一大塊土地都被該建照套住(如下圖)。 土地分割解套繪 如何解建築執照套繪? 以上圖例子說明,A 地為建地,B 房佔 A 地不到 20%,A 地被 B 房套住,其他區域不能再蓋其他房子。➜ 可申請原地分割,協同辦理法定空地檢討,拿判決書重新分割,重新申請建照。 如何解農地套繪? 並不是所有被套繪的農地都可以解套繪收購道路用地,只有在遇到某些情況或許可以解套繪。下面舉例說明: 假設有一塊農地 A 和另一塊農地 B,欲在農地 A 蓋農舍,但因法規限制不能超過 1/10,A 地面積不夠,故借 B 地給 A 地蓋農舍,即 B 地被 A 地套繪。 某買主買到 B 地,想解套繪有以下 4 種情形:
*受贈機關、機構或團體開具領受捐贈的證明文件。 *購入該捐贈土地的買賣契約書及付款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的文件。 財政部強調,捐地者必須提出土地取得成本的確實證據,購入土地年度如果與捐贈年度不同時,其捐贈列舉扣除金額的計算,可以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之。財政部表示,民眾所購入的土地假設只有100萬元,但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有500萬者,93年開始這筆捐贈土地也只能按100萬元計算,民眾不可以再主張要按公告現值500萬元做為捐贈扣除額減稅。 競價收購既成道路,94年啟動;道路用地中央三年內補助地方105億元,鼓勵地主折價售地給政府 。 行政院會昨日通過「中央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取得既成道路試辦計畫」,中央將在三年試辦期內,編列105億元補助地方政府收購既成道路。擁有既成道路的地主均可參與競標,開價愈低,就愈快變現。 這項新機制共提供兩種管道讓地方政府選擇:
行政院於92年11月間邀集相關單位及縣市政府協商達成共識,同意財政部所提「中央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取得既成道路試辦計畫」,自93年起,分3年試辦,共計釋出90億元,由地方政府以競標方式收購地方既成道路土地。 依據財政部的計畫,鼓勵地方政府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辦理收購,以競標方式道路用地,採最低標收購土地。各縣市願意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者,由行政院主計處補助1千萬元協助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取得之既成道路土地,按照其捐助章程規定,需捐給當地政府;唯地方政府不願成立財團法人基金會者,中央也不勉強。 內政部營建署配合執行「中央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取得既成道路試辦計畫」,已分別於93及94年度分別編列15億元預算補助各地方政府辦理。歷經長時間的準備作業,由台北縣領先其他直轄市、縣市拔得頭籌,率先於去年12月23日依政府採購法完成決標。 94復有桃園縣、台東縣、嘉義縣及台北市跟進完成開標,其他直轄市、縣市政府將陸續跟進擴大辦理。據了解,台北縣該次招標共有32筆既成道路土地決標,決標金額達9,399萬8,900餘元,招標現場並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派員到場觀摩。 另外台北市並已於本月8日開標、21日決標,計有141筆土地決標,決標金額達4億4,8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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