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 年創立台灣徒手治療研習協會,開啟台灣 研習徒手治療風潮。2003 年創立國安物理治療所專攻脊椎側彎與肌肉骨骼疾病 與脊椎側彎矯正的自費市場。 2008 年榮任台中榮民總醫院復健科技術主任。 2009 年發明專利氣囊式夜間脊椎矯正背架並創立脊椎側彎矯正中心,使脊椎側 彎患者同時進行背架矯正與運動矯正,脊椎矯正器提升治療效果,至今脊椎側彎個案累積超 過千例。2014 年創立台灣脊椎側彎協會,為台灣首先引進英國 SpineCor 脊椎側 彎運動治療方法與 SpineCor 軟式背架治療。2019 年為台灣首先引進 BSPTS(西班 牙脊椎側彎學校)脊椎側彎運動治療方法。 近年來青少年與成人甚至老人之脊椎側彎矯正,在歐美先進國家已經非常 普。在國內也日漸受到重視,是一塊剛興起的自費藍海市場,有興趣的醫師、治 療師、瑜珈老師、運動教練歡迎一起來學習歐美實證醫學的側彎矯
用 X 光片來判定脊椎側彎的狀況,非常準確,但人體須承受輻射線的傷害。 上述六種檢測方法中,如以多數人的復健醫療器材大型篩檢方式,以前屈身檢查法、鉛垂 線檢測法、立姿檢查法及脊柱側彎計等四種最常使用。其中前屈身檢查法對於檢 查胸椎脊柱側彎較精確,脊柱側彎計則對這腰椎脊柱倒彎的檢查較為精確。整體 來說,研究結果發現前屈身檢查法所得的敏感度比脊柱側彎計高,因此前屈身檢 查法是脊柱側彎篩檢方法中比較方便、快速又準確的方法(註二十三)。 (二)治療 治療的方式,包括:定期觀察及追蹤、穿戴背架矯正、手術治療及多種附 加療法。一般說來,脊柱側彎的治療最主要的決定因素在於柯卜氏角度(Cobb angle)角度的大小。對於超過 20 度以上的看法,目前在醫學界對脊柱側彎症狀 因角度大小不同所採取的治療方式:小於 25 度需要定期追蹤,介於 25 度 40 度 現代鐘樓怪人-淺談脊椎側彎 5 穿戴矯正背架,40 度以上以手術矯正治療(註二十四)。 脊椎側彎的治療方式,詳細說明如下: 1、定期觀察及追蹤: 對於柯卜氏角小於 20 度以下的患者,主要的方法就是與醫師密切配合、定 期觀察及追蹤(每 3-6 個月)。 2、穿戴背架矯正:
頸、胸相 連,背駝也會影響頸椎曲度,做擴胸運 動之外,我還會請病人夾緊兩側肩胛骨 五至十秒。 電腦工程師、美髮師、作家等,因職 業的關係常需低頭工作或伏案打字,常 有頸椎相關毛病。許多牙醫或身為骨外 科醫師的我,也是頸椎病的高危險群。 平日看診長時間使用電腦、手機,開刀 時,多半也是「埋頭苦幹」。因此看診 或手術空檔,我會伸展脖子附近的肌肉 或按壓風池穴、舒緩筋骨。下班回家, 也是盡量拉筋,伸展整條「龍骨」,消 除肩、頸、腰部的緊繃。氣血、筋骨順暢, 自然就會頭清目明,減緩腰痠背痛。 頸椎術後如何保健? 美國aspen平時多多注重三養──保「養」得宜、 營「養」適當、休「養」充足,大部分 人應可遠離頸椎病。若真不得已嚴重到 得開刀,手術後二健──保「健」、復 「健」更形重要。 保健 常「三吩咐、四交代」病人(尤其是 女性),術後三個月內最好能「離鼎離 灶」,因為煮飯、切菜的大動作容易牽 扯到尚待恢復肌力的頸、肩肌肉群,造 成痠痛;植入的支架也需一段時間的固 定才能達成骨融合目的。頸圈,不只是 支撐,同時也可提醒患者動作不能太大、 太快(比如急速轉頭)。
手臂與腰部 距離不等距或胸廓不對稱等現象,來判斷嚴 重程度及側彎方向。 物理治療的目的 1.矯正側彎的角度,或延緩惡化的速度 2.加強肌肉力量,穩定並建立新姿勢 3.交導正確的姿勢與生活習慣,預防脊柱側 彎惡化 4 改善脊柱側彎的後遺症,如腰痠背痛或疲勞 等症狀 治療計畫 1.熱敷:放鬆軟組織 2.功能性電刺激:強化击側不足之肌力或放 鬆凹側僵硬之肌肉 3.VISTA頸圈伸展運動:放鬆凹側僵硬之組織 4.肌力訓練:強化击側肌力不足的肌肉 5.穿戴矯正背架或手術治療之轉介建議 禁忌與注意事項: 一般而言,被診斷為脊柱側彎的青少年中, 約有 10%的患者會持續惡化,而需要進一步 治療。通常脊柱側彎角度在 20 度以下者,僅 需觀察和定期復健追蹤,成長中小孩若側彎 角度在 25-40 度,則需要配合使用特殊背架 治療,一旦穿上背架,必須穿到骨骼成熟為 止,男孩約於 18 歲,女孩約於 16 歲時才可 停止治療,治療期間除了洗澡和大動作的運 動外,都要長時間穿著背架。若脊柱彎曲的 角度在 40 度以上者,必須接受手術來矯正及 固定。由於姿勢性的脊柱側彎是漸進性的, 早期並無任何不舒服的感覺,且由於衣服遮 蔽的關係,父母難以察覺。通常直到父母或 老師發覺小孩肩膀、
(5)具效期內之上列任一種障礙之 多重障礙證明者。 (6)經 ICF 鑑定具有肢體、平衡機 能障礙、失智症 (檢附申請、 鑑定相關文件影本),並經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 相關科別醫師評估開立診斷書 敘明具有高背輪椅輔具需求 者。 2.需檢附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 四)。 十四 不銹鋼截肢型特製輪椅(活動 扶手、活動踏板) 台北輔具公司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 斷書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 十五 不銹鋼特製高背輪椅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1.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效期內之肢體障礙證明者, 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 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評估 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椅輔 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七類-神 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 造及其功能 05 肢體障礙者;中 度以上肢障者免附診斷書)。
(2)具效期內之平衡機能障礙證明 者,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 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評估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 椅輔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二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 及疼痛 03 平衡機能障礙者;中 度以上平衡機能障礙者免附診 斷書)。 (3)具效期內之失智症障礙證明 者,並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台北輔具公司神 經科或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 評估開立診斷書敘明具高背輪 椅輔具需求者(如新制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 能 10 失智症者;中度以上失智 症者免附診斷書)。 (4)植物人(檢附地區級以上醫院 開立之診斷書,或具新制第七 類-第一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 神、心智功能 09 植物人之障礙 證明者)。 (5)具效期內之上列任一種障礙之 多重障礙證明者。 (6)經 ICF 鑑定具有肢體、平衡機 能障礙、失智症 (檢附申請、 鑑定相關文件影本),並經復健 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身障醫療 相關科別醫師評估開立診斷書 敘明具有高背輪椅輔具需求 者。 2.需檢附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 四)。 十六 不銹鋼特製高背骨科輪椅 台 三年 榮民服務處、榮譽國民 之家、各級榮院 需檢附復健科或骨科或神經科或 身障醫療相關科別醫師開立之診 斷書及特製輪椅評估表(附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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