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 A 地和 B 地過去是同一地號,後來才分割,根據民法 789 條,A 地一定可從 B 地通行到公路。 如若不是出自同一地號,買賣道路用地那就需向 B 地請求袋地通行權。 法拍不動產物件中,「土地」佔了很大一部分,但「土地」不像房子大多有門牌地址容易從 Google Map 找到實際位置。 本文章將介紹如何用「地號」找到土地位置、怎麼評估土地,以及投標法拍土地有哪些地雷須小心注意! 投資法拍土地風險很高但相對的利潤也高,建議累積一定的知識與實務經驗才下手,如果你是剛入門的法拍新手,千萬不要輕易投入!ps. 我自己也仍然在學習中
)使用面積(m2)道路用地使用分區 權屬/管理者1 仁安段 1191-0 7.63 7.63 道路用地合計 166.842.用地範圍私有土地改良物現況:現況大致為水泥地、綠籬使用。 (四)用地範圍勘選之必要性說明1.本計畫目的與預計徵收私有土地合理關連理由 本案用地屬都市計畫道路用地,將永久提供公眾通行使用,導致私有土地 所有權人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權利,故必須取得範圍內私有土地之所有權, 達成使用目地。2.預計徵收私有土地已達必要最小限度範圍理由
此外,有關中央補助是否可以保留,依據內政部營建署103年度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畫,內政部營建署已將公道五計畫道路工程第一期列管,最遲應於103年6月底完成公告徵收程序並將用地補償費全數納入市政府預算,並完成請領作業,如未依規定時程辦理,內政部將撤銷補助。 參考補充資料 關於道路徵收土地補償費,道路用地本府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其地價。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應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其地價。前項市價,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本府預定於102年12月6日召開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相關事宜,屆時將訂出本案徵收之土地補償費。 五、第一期徵收開闢案地主之意見 本工程道路用地所有權人共計122人,前已具名分批本府陳情贊成或反對徵收者計有: 陣子屢屢搶攻版面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便引起外界不少好奇,為何僅僅占用到一塊土地,就得面臨拆屋還地情形。地政士解釋,公保地實際上是政府還沒徵收,卻先「保留」給公園、綠地或學校等公共設施的土地,即便是私人土地,只要被被劃定為公保地,使用還是會受到限制,目前若想解套,主要有減半徵收、容積移轉及容積代金等三種方式。學者則提到,公保地在少子化、政府財政窘迫等因素影響下,實際徵收不僅困難,更形成民眾財產的緊箍咒, 591資訊圖/公保地因政府財政、少子化或使用等限制,長期遭閒置或占用。(示意圖)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 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前項規定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12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並准以課徵標的物或其他 1.易於變價或 2.保管之實物 一次抵繳。至於抵繳價值的計算,道路用地是以該項財產核課遺產稅的價值為準,因此納稅義務人多半是以市價低於課稅價值,或無效益的財產來抵繳,道路用地多半無效益故實務上申請抵繳的遺產稅則以道路用地最普遍。 一、事由:說明「瑞穗鄉台九線 267k 處至鶴岡村道路拓寬及橋梁新建工程」之興辦事業概況,事 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及合法性,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時間:104 年 8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三、地點:瑞穗鄉公所演藝廳
社會經濟之發展。其他 無,本案已依興辦事業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性、合 法性做綜合評估分析。三、道路用地事業計畫之必要性、適當性、合理及合法性說明: (一)必要性:健全關西鎮中豐路道路安全,促進運輸業發展。 (二)適當性:符合都市計畫內道路用地,未改變原地上植被、地貌,對社會整 體之發展有益,故本案有其適當性。(三)合理及合法性1.符合『土地法』第 208 條之規定。2.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 3 條。3.符合『都市計畫法』第 48 條。柒、第一次公聽會所有權人陳述意見及相關意見回應處理情形:詳如後附 編所有權人/陳述日期陳述意見內容 回應及處理結1何怡珊張碧逢111.4.291.反對政府徵收道路供私人住戶使用,應予住戶私下跟地主購買。2.為何只徵收這 127 公尺長的 道路土地,如果要徵收應該要全線道路徵收,才有公益
- Feb 25 Sat 2023 00:46
公保地實際上是政府還沒徵收,卻先「保留」給公園、綠地或學校等公共設施的土地,即便是私人土地,只要被被劃定為公保地,使用還是會受到限制,目前若想解套,主要有減半徵收、容積移轉及容積代金等三種方式。學者則提到,公保地在少子化、政府財政窘迫等因素影響下,實際徵收不僅困難,更形成民眾財產的緊箍咒, 591資訊圖/公保地因政府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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