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要講述的重點,除了義、音、形、境的諸多對應點之外,還有風格的問題。所謂「風格」(style),指的是「表現的樣子或模式」(manner or mode ofexpression)。理論上,任何語文、任何作品、任何作家、任何時代的任何東西都有它的風格。只是,有的風格不夠特殊,所以它是「平白的風格」(plainstyle)。在西洋古代,文章常按雅俗的程度被分成高、中、低(high, middle, low)三種風格。其實,古今中外許多作家都因為自己特有的風格而著稱。我們如果仔細研究便會發現:詩文的特有風格來自特定的選擇與安排。海明威(Hemingway) 選用簡單字眼和簡明的句法,他便造成「簡單的風格」(simplestyle)。如果你多多選用抽象字眼,便會造成「抽象的風格」(abstract style)。我們可以這麼說:字詞語句乃至段落篇章,在義、音、形、境的任何層面上,如果有突出的表現,便會有突出的風格。翻譯時,原文若有某種突出的風格,譯文也應該表現同樣的風格才算相等。例如,福克納(Faulkner) 的文筆有句長而多思的「複雜風格」(complicated style),譯他的段落便不可用海明威的行文風格,而應跟著句長多思。同樣的道理,當奧登(W. H. Auden) 用「口語的風格」(colloquial style) 來寫詩時,你也要用口語的風格來翻譯他的詩。4.24 我們的結論是:論文翻譯時,在義、音、形、境的四個層面上,如果能讓諸多對應的細節都極為相等,那麼譯文的風格便也會接近原文的風格,不只是含義與用意相近而已。
翻譯的目標當然是:把原文/原作譯完而且譯好。是否「譯完」,很容易驗證。但什麼叫「譯好」呢?在華人的世界裡,只要談到論文翻譯,大家就經常會提到當初嚴復所說的「信、達、雅」。對嚴復而言,信、達、雅是翻譯的「三難」,也是三個「譯事楷模」。2 嚴復的話經過眾多的討論與爭論之後,我們發現:其實,信達雅除了是譯事的三難與三楷模之外,它也就是評判譯文的「標準」(criteria)、從事翻譯的「要求」(requirements)、針對翻譯的認可「條件」(conditions)、或考慮翻譯的「原則」(principles)。其實,它更是譯者想要達到的「目標」(goals)。32.5 但是,譯者想要達到的目標真的就是信、達、雅這三個嗎?從「原文」和「譯文」這兩個面向來看,我們當然可以說:譯文對原文要「信」(忠實),而譯文本身也要「達」(通順)。你總不可把原文加以扭曲、胡譯,也不能讓譯文唸起來不順,讀起來不通。因此,就如黃邦傑所說的,信與達確實是翻譯的「共同標準」與「最低標準」(223)。當奈達 (Nida) 說翻譯是要複製「最接近而且自然的相等 [訊息]」 (the closest natural equivalent) 時,所謂「最接 近的相等」就是指「信」,所謂「自然的相等」就是指「達」。文句讀起來很順,含義想起來能通,那就是「自然」。
中文和英文之間,文字的最大差異是:前者不用字母(alphabetical letters) 、只用部首(components/radicals ) 來造中國字(Chinese characters),後者則用字母、不用部首來造英文字(English words)。字母有相當程度代表聲音,部首則無此功能。中國字一字一個方塊,一字一個音節,有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等不同的構造方式,兩字或幾字就結合成詞。英文的ڊwordڋ等於中文的「字」或「詞」,一個ڊwordڋ可能有一音節或幾音節。翻譯社英文字都是拼音字,都可做拼字發音(spelling pronunciation)。許多英文的字詞有「接元」(affix),按元分字首(prefix)、字尾(suffix)、和字中(infix)。那些接元略像帶有含義的中文部首,在構詞學(morphology) 裡叫做詞位/詞素(morphemes)。2中國字比較有視覺效果,易於構圖,可以表現書法(calligraphy),也容易寫出字數(與音節數) 固定的詩行或對聯。英文字較易從拼字上看出音韻的效果,包括頭韻(alliteration)、尾韻(rhyme) 等。中、英互譯時,字形相差很大,字數很難相等,也很難在文字的構造中找到對等的譯。例如,把「人本之体非真体」譯成ڊThe body a person is based on is nota real bodyڋ時,除了增多字數與音節,還失去原文裡玩弄構詞的趣味(「人」和「本」合成「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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