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用地如果位處於台北新北買賣熱區,或是未來的捷運站旁、都市計畫的重劃區等,都是屬於道路用地買賣行情較好的地區。例如今年3月份,在台北市的信義安和5號捷運站出口附近,有一塊花圃畸零地,原本屬於捷運聯開宅規劃的道路用地,雖然僅大約2坪大小,但據傳地主開出4億元的天價!道路用地的地主非常弱勢,有土地所有權,但沒有使用權。幾十年來只能無償提供大眾通行,如果想要換成現金需要注意什麼?道路用地收購道路用地買賣需要注意什麼?道路用地買賣流程怎麼走?道路用地買賣風險有哪些?關於道路用地買賣細節,本篇文章一次為你解說! 道路用地是什麼?道路用地的意思是,政府的都市更新計畫中,道路用地有部分是作為公共設施用地,例如道路用地、公園預定地、綠地用地、廣場用地、學校用地、人行道用地…等,這些土地原本應該由政府來徵收,但因為政府因為財政赤字且經費長期不足,所以一直沒有被徵收,而其中最常見的就是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種類 依據建築法第48條:直轄市、縣市局主管築機關,應指定已經公告道路之境界線為建築線。依此法,道路用地大致可分為:計劃道路、既成道路及私設道路這3種。 道路用地計劃道路:在都市計畫圖和地籍圖上都有標示,但尚未施工的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既成道路:在都市計畫圖上有標示,但在地籍圖上沒有標示;是已經使用10-20年以上的現有道路,且有兩戶以上的人口通行使用。 道路用地私設道路:在都市計畫圖或地籍圖上都沒有標示,有供公眾通行、或供公眾通行未達20年,或提供特定人士,例如社區住戶通行等,或自行留設的私人道路;一般只在建築執照中會有標示。 道路用地行情表:道路用地價格怎麼算?
玖、結論:1.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以書面或言詞陳述之意見,本府會將處理情形列入會議紀錄,將於會後函寄各陳述意見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並於本府、村里辦公處公告,處所住戶之適當公共位置及本府網站張貼公告周知。2.有關本案內容已於會場張貼書圖及向出席之土地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及相關單位說明清楚,並充分了解本計畫之公益性及必要性。有關補償費用 於下次協議道路用地價購說明會向民眾簡報。台灣地狹人稠,很多屋主跟建商買的房子,是蓋在臨路一小段距離的位置,每天出路都得先經過額外舖設的小路才能到馬路上,住著住著突然收到附近地主信函及土地證明,強調地是他的,所有住戶想通行都要給付償金,此時該怎麼辦? 如果私有土地實際是供公眾通行數十年的道路使用,法律上會被認定已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地主的所有權行使也會受到限制,而且不能違反供公眾通行的目的。這些已變成道路用地的土地,如果政府機關為了有利於公眾的通行使用舖設柏油,也是合乎公共利益的行為,地主一樣要容忍。 這樣地主不是虧大了嗎?由於地主對於土地已無從自由使用收益,形成因為公益而犧牲自己財產上的利益,國家依法就必須辦理徵收補償,如果政府經費困難,也要訂定期限籌措財源逐年辦理或以其他辦法補償地主的損失。 實務上有個案例,地方政府為了地區發展進行都市重劃,其中有些土地被劃分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作為道路使用,之後建商在附近興建建案出售,並使用這塊地當住戶進出的通道。結果銷售時地主不知道,賣完後住戶紛紛入住通行,地主火了,向社區的每家住戶要求給付償金。 這個地主最後當然沒有成功,原因就在於地主的地是因為公法上的公用地役關係受到用途的限制,而不是因為住戶的通行權而受到限制,地主的損失應找政府補償,而不是找住戶求償。
第七百七十九條第四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如果可以行使袋地通行權,就能化危機為商機,土地就有投資並獲利的機會。(點我了解更多袋地通行權) 不過,買賣道路用地因為通過鄰地會造成鄰地所有權人損害,擁有通行權的人應給予補償,目前民法並沒有規定補償的標準,在實務上需以所有權人受損害的程度來判定,而通行權人因通行而得到的利益,不能作為補償的標準! (2) 是否為「法定空地」? 法院查封不動產時,不見得會清查土地是否為法定空地,而法定空地不能分割。所以,不能只依賴法拍公告上的資訊來判斷,最好在投標之前申請謄本,仔細看清楚有沒有相關註記。 民國 103 年來,地政機關逐步清查,對建管處建照資料,法定空地註記在謄本,建立「套繪管制」。若無註記,不代表無套繪,須由所有權人向建管處申請查知。 被套繪的土地謄本上通常會註記「未經解除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ps. 如果是農地,可能額外還有「已興建農舍」的記載。 此外,民國 73 年 11 月 7 日之前,法定空地可以過戶到私人名下;在民國 73 年 11 月 7 日之後,才規定法定空地必須要社區所有人共同持分。
(2)自來水(地面水)使用自來水灌溉不需鑿井取地下水,確實方便許多,但抽地下水只需電費不水費,而自來水卻需要水費,農業用水如此龐大,就有民眾私自接水,來避掉水費,但需注意這會有“竊水罪“的問題,最重可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喔! 向水資局申請自來水,流程如下:→道路用地需確認附近有無自來水管線可供接水,否則單獨接水成本會很高 →農地上需有“有門牌的建築物“才可向水資局申請供水 →建築物不一定要是農舍,可以申請蓋“農業資材室“、”農機室“,比申請蓋農舍容易。 →向水資局提出“地面水水權登記申請書“檢附農業用水證明及相關文件 註:一般缺水的地方,大部分也缺電,需再跟台電公司申請用電
2.因徵收計畫而導致文化古蹟改變: 初步調查計畫沿線未有文化古蹟,故徵收計畫對文化古蹟並無改變。未來施工若發現 問話資產將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50 條之規定辦理,儘量降低對文化資產之衝擊。 3.因徵收計畫而導致生活條件或模式發生改變: 本事業計畫係道路拓寬及橋梁新建工程,道路用地徵收土地範圍有限不致影響原本農作,純屬 交通事業之興闢作業,因此改變之影響使得當地交通更為便利,對其原本之生活條件 或模式有正向之影響。 4.徵收計畫對該地區生態環境之影響:
- Mar 17 Fri 2023 00:30
道路用地計劃道路:在都市計畫圖和地籍圖上都有標示,但尚未施工的道路用地。 道路用地既成道路:在都市計畫圖上有標示,但在地籍圖上沒有標示;是已經使用10-20年以上的現有道路,且有兩戶以上的人口通行使用。 道路用地私設道路:在都市計畫圖或地籍圖上都沒有標示,有供公眾通行、或供公眾通行未達20年,或提供特定人士,例如社區住戶通行等,或自行留設的私人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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