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要點 約定付款條件及方式、交屋時機及方式、買賣之設備項目、道路用地雙方履行契約之權利義務事項、違約暨保證事項以及稅費負擔。並約定配合買方辦理不動產貸款,以及其作為交屋款部分之事項,如賣方設定抵押權部分相關事宜。 確認一切無異議後由買賣雙方(雙方經紀人與買賣主)加蓋印章支付頭期款Step.3 備證並於相關文件上用印(支付第2期款) 賣方買方攜帶印鑑章並交付身分證明文件、印鑑證明1份及房屋稅單、地價稅單等資料,並得加蓋專用印章 攜帶印章並交付身分證明文件流程要點 賣方於填妥之登記申請書、土地、建築改良物買賣移轉契約書、土地現值申報書、契稅申報書中之相關欄位加蓋印鑑章,買方則得以任一私章用印。 支付第二期款買方如需辦理貸款,需在這個階段提供辦理貸款必備文件及指定融資貸款之金融機構。 Step.4 完稅(支付第3期款)賣方 買方賣方完納土地增值款及欠稅費款

分享分享分享綠島三大地主,全是外來客。聯邦集團擁有1萬7000坪、尹衍樑圈地3萬坪,但一位低調的神祕地主卻坐擁13萬9000坪的土地。韓鐘麟,他是什麼來歷? 年輕時曾任室內設計師的韓鐘麟說,1977年時,他26歲,常去綠島潛水,道路用地當時綠島仍未發展觀光,「全綠島的旅社加起來只有5間房,會住的都是犯人家屬,犯人是滿街走的,沒有手銬腳銬,滿街都是刺龍刺鳳的人、色情行業。」 買地是插曲,壓根兒沒料到,韓鐘麟回憶,潛水時的氣瓶、潛水衣、水槍等都要自己帶;但水槍都要交給機師,好幾次忘了拿,為了方便,他想乾脆在綠島買一間房,專門存放潛水用具。 早年綠島的土地沒有人在買賣,都是送的,鄉民若是搬出去,地就分給親朋好友種植。韓鐘麟回憶說,他買在柚子湖的第1棟房,是向1位70歲爺爺買的;兩人站在花生田埂旁邊,「我問他房子1坪多少錢?他說什麼叫坪?我們兩人雞同鴨講,7月的豔陽毒辣得不得了;最後老爺爺忍不住說,不然房子、土地不算你錢,但是你花生錢要貼我。」 於是韓鐘麟去拿草繩仗量土地,以花生的市價來計算,算出1坪土地約300元。

但他因緣際會透過鄰居認識了我,道路用地知道鄰居把他們口的道路賣掉給我,就順便要了我的聯絡方式,再和我深談後,決定要把家裡門口被政府畫紅線的道路用地賣掉,把收到的土地出售價款捐贈給行天宮,因為他的小孩當初準備留美唸書的托福考試時,就是在行天宮圖書館自修室準備的,他想盡到一點心力,幫助對這社會有奉獻的機構團體,他和女兒未來不需要、也用不到這塊道路用地,他決定不留給繼承人,改以另一種方式選擇把它傳承下去,不得不說,這不是每個人都做的到飲水思源,他真的是非常有大愛,很棒。 回到主題上,為什麼建議你把道路用地賣了?會是我的良心建議,因為說實在的,一般地主持有道路用地其實根本沒有用處,短中長來看,用不到的東西就是該斷、捨、離,至於怎麼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這就取決於你的智慧了,加油。 公設保留地標購與協議價購存在數倍價差現象,估價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郭國任認為,過去公設保留地標購對私人地主相對不公平,因先被政府強制劃定、且多已是既成道路,失去開發權,最後卻常被迫以公告土地現值不到兩成的低價標購;隨著土地徵收條例修法二○一二年上路,且實價登錄補充市場資訊,應回歸正常行情價購。 ,以北市吉林段三小段道路用地協議價購案例來看,地價看起來是高了點,但不能因過去制度不公平,就認定此次購地價太高是不合理,反應檢討「容積代金基金」標購的不公平;尤其過去被劃定公設保留地的私地主,因土地已被開闢成馬路,迫於無奈只能接受低價補償,這對於地主是相對不公平。 房產業者也認為,過往公設保留地低價標購曾被監察院拿來討論、要求改進,因此近幾年逐步改正低價標購的惡習;尤其地方政府用公告土地現值不到兩成的金額標購土地,卻轉頭以市價、也就是公告土地現值超過二百%的價格賣容積給建商,一來一往落差實在太大。 新工處協議價購的幾筆土地是未開闢成馬路的道路用地,因仍屬於私人土地,地主原本可蓋樓,卻因被劃定為道路用地,無法開發利用,因此通常地主會要求以毗鄰的土地行情當作參考,越接近大馬路地價越高;但臨近同樣是道路用地,既成道路的公設地卻只能被迫以低價標購,的確不合理。

內政部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了解土地座落位置、形狀、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分區。 ps. 這 2 個網站都同樣能查詢地號坐標,步驟雷同,下面僅以內政部地籍圖資便民系統舉例。 內政部地籍圖資便民系統 怎麼找土地位置? 搜尋地號的坐標 ➜ 輸入坐標至導航系統(Google Map 和車用導航) ➜ 到現場後,利用周遭其他標的物與目標物間的距離定位 ➜ 找出目標物的精準位置。 (1) 從地籍圖資系統找出坐標 進入內政部地籍圖資系統 ➜ 買賣道路用地選擇縣市、鄉鎮市區、地段號 ➜ 點擊「查詢」 ➜ 在搜尋到的地號框框按滑鼠右鍵 ➜ 取得此位置坐標 ➜ 顯示位置。(範例如下圖) 地籍圖資系統查詢坐標 (2) 複製坐標到 GOOGLE 地圖和導航系統抓定位 「顯示位置」框框中的 2 種坐標會有些許誤差,最好都使用,互相比對: 緯經度:通常用於 Google 導航的坐標。

因為建商要蓋房子,需要使用容積移轉獎勵來降低成本,會收購道路用地的一般有,土地開發公司, 房仲業者,個人投資客,建設公司,道路用地但最後也都是賣給建設公司,因為幾乎也只有建商才有容積移轉的需求。 有些人說一般地主持有道路用地其實根本沒有用? 1、不能說沒有用,應該說用不到,因為說要抵稅,那太划不來,只能抵一點點。 2、而且有公告現值,老人年金就不能領,各種福利隨著消失。 3、如果要容積移轉,地主要有一塊500平方米( 相當約151坪 )以上的建地(7/1號後改為1000m2)。 4、道路用地地主賣出以後,建商是捐給當地政府,以換取容積移轉的獎勵,但對那塊地並不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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