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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形、有音、有義的語文,一旦被使用,便有了語用 (pragmatic) 的層面,那也就是語境 (contextual) 的、情境 (situational) 的層面。如果把這一層面也列入考慮,除了意譯、音譯、與形譯之外,另一種翻譯便是「境譯」(situation[-based]translation)。4「境譯」是「以境譯境」,拿「某情境的特定用語」來翻譯「同一情境的特定用語」。例如,當手被夾到時,講英文的人說 “Ouch!”。把那感嘆詞譯成「哎喲!」時,並非音譯、意譯、或形譯,而是對應情境的「境譯」。同樣的,把書信起頭的「敬啟者」譯成 “To Whom ItMay Concern”,那也不是音譯、意譯、或形譯,而是對應情境的「境譯」。1.15 趙元任曾區分 “semantic translation” (語意的翻譯) 和 “functionaltranslation” (功能的翻譯)。5 一般的翻譯是前者:按原文的語意來翻譯。如果考慮的重點移到原文的功能 (即使用的場合、目的、與效用等),那就是「功能的翻譯」。其實,「功能的翻譯」就是考慮到說話情境的「境譯」。6 把 “Help!”譯成「救命啊!」,那是考慮到求救的功能。那句話用於翻譯社的場合,帶有求救的目的,也可能造成求救的效用。1.16 趙元任還區分 “literal translation” (字面的翻譯) 和 “idiomatic translation”(成語的翻譯);前者往往等同 “fine-grained translation” (細粒的翻譯),後者則等同 “coarse-grained translation” (粗粒的翻譯)。7 把 “I am as poor as a churchmouse” 譯成「我窮得像教堂的老鼠」,那是前者 (按字面細節來翻譯);把它譯成「我一貧如洗」,那是後者 (按整體大意依通順的 [中文] 成語來翻譯)。1.17 趙元任更分辨 “overtranslation” (過分的翻譯) 和 “undertranslation” (不足的翻譯)。前者是翻得過分了 (帶有多出的成分),例如把 “I put on my hat andwent on my way” 翻成「我戴上我的帽子而走上我的路」(其實譯成「我戴帽子,上了路」就好)。後者是翻得不夠 (帶有少掉的成分),例如把「我表妹」籠統的翻成 “my cousin” 而不翻成 “my female cousin on my mother’s (orpaternal aunt’s) side youger than myself”。

 


 

所有與語言相關的事物(例如文學和演講)基本上都可以進行翻譯,包括小說、電影、詩歌、演講等等。但是不同的領域,翻譯的困難度也不同。例如,詩歌幾乎是不可能準確翻譯的,因為詩歌的形式、音韻等,都是組成其含義的一份子。很多非文學類文字的翻譯工作,包括軟體手冊和其他商業及專業文字,注重的是意義的傳達,以能通順傳意為主要要求。在全球化的潮流下,不但有越來越多的國際組織,同時企業的經營也越來越以全球觀點出發,這也帶動了國際化與在地化產業的興起。如果說非文學作品的翻譯是一項可以學習的技能的話,那麼翻譯文學作品甚至詩歌,往往可以說是一門藝術,需要一些天賦。文學翻譯出於美學的考量,在翻譯時不能僅注重字對字、詞對詞的翻譯,更不能忽略了文化間的不同點,否則經常會導致譯文在語意、美感、風格上的流失。總之,一個優秀的翻譯人員必須在準確性和可讀性之間找到很好的平衡。除了出版業以及在地化相關產業外,很多國家政府或國際組織,也需要大量的翻譯人才。例如官方語言有兩種的加拿大政府,所有的政府檔案都必須翻譯為英語和法語;另外像擁有很多官方語言的歐盟,更是必須雇用大量的翻譯人員。對於翻譯的理論與實踐進行研究的學科,一般稱為翻譯研究。

 


 

1.3 既然翻譯含蓋說與寫,翻譯便可分為「口頭翻譯」(oral translation) 與「書寫翻譯」(written translation) 兩種。在中文裡,前者簡稱為「口譯」,後者簡稱為「筆譯」。我們一般所謂的「翻譯」,指的是「書寫翻譯」或「筆譯」。而一般所謂的「口譯」,實際上往往是一種「口頭詮釋」(oral interpreting/interpretation)1,是把採用某種語言所說的話語,用另一種語言的話語來加以約略的「詮釋」,並不是極為相等的「翻譯」。1.4 「翻譯」(translation) 有別於「詮」 (interpretation)。理論上,論文翻譯要求相等的譯出原文的一切「文字細節與旨趣」(verbal detail and interest),詮釋則只求釋出原文的「基本含義」(basic meaning) 或「大體用意」 (generalsignificance)。通常,在現場用口頭去翻譯某對話或某演講時,由於時間倉促,譯者無法充分思考,因而那翻譯往往只是詮釋而已,不可能把原文的一切細節與旨趣都翻譯出來。因此,在大學裡,訓練「口譯」的課程,其英文名稱往往叫 “Interpretation/ Interpreting”,不叫 “Translation/ Translating”。1.5 既然「詮釋」只針對原文的基本含義或大體用意,「詮釋」往往很像「意譯/釋義」(paraphrase)。不過,詮釋可能是比意譯還更不精確、更不嚴緊的「鬆散翻譯」(loose translation),它往往不太顧及言語細節,而是僅僅把要旨說出而已。把某人一段很長的話,用一句「他說他很愛你」來詮釋,那種詮釋很難說是意譯。把一本小說詮釋為「它指出為善才有善終」,那種詮釋是一種釋義,但也很難說是意譯。根據言語細節來意譯或釋義的最佳例子就是:在中文裡,用語體文來翻文言文。在英文裡,用一句話來解釋另一句話,例如用 “I am now on the horns of a dilemma” 來解釋 “I am now between Scyllaand Charybdis”,那也可能是意譯或釋義。不過,用同一種語言來意譯或釋義,通常不該叫它為翻譯。翻譯應該是兩種語言之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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